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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2025-04-14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571
导读:本文是铜仁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由好老师升学帮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铜仁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启航路23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铜仁学院成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务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学生管理、发展规划、学生资助、后勤保卫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共同组成,全面负责专升本招生录取各项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招生专业对口高职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本校2025年免试计划最大招生规模为4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报考条件

  一、专升本招生对象为贵州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在省内积极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当年公布的专升本招生专业。报名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达到全省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各对应专业的专业考试。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院校证明)、准考证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专业考试相关安排我校将在铜仁学院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需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文化成绩考试,达到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合格线后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为主要依据,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遇同分情况,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划线原则为:不分科类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2 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竞赛免试生奖项要求以省教育厅规定范围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见本章程第九条)。

  第九条 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规定,符合免文化课免专业课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所填报志愿进行录取;符合免文化课需参加专业考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合格后根据所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主要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情况,资格审查及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相关安排会在铜仁学院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二、竞赛获奖免试生:奖项范围以省教育厅认定为准,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所填报志愿进行录取。

  三、贫困专项计划: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达到专业合格线后由省招办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为主要依据统一投档,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可参与本专业普通计划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条 学费及住宿费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奖、勤、助、补、减、贷”六位一体的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我校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等。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铜仁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gztrc.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ztrc.edu.cn/zswq/

  邮政编码:554300

  招生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856-5232273

  电子邮箱:trxyzjc@163.com

  微信公众号:铜仁学院微校园(trxywxy)

  微信小程序:铜仁学院本科招生平台

  纪委(监察专员办)电话:0856-52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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