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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2025-04-15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282
导读:本文是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由好老师升学帮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朝钢路8号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是贵州医科大学和贵州神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于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坚持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已开设22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等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结构合理的学科体系,各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

  神奇学院以建设一流民办本科高校为目标,继往开来,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热忱欢迎志存高远、渴望成才的青年学子踊跃报考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五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专业对口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五章报考要求

  第七条 报考我校且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2025年4月22日—24日提供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文化课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第八条 2025年4月24日前暂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考生,由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出具2025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高职(专科)学校须保证其开具证明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未明确2025年7月31日前可顺利毕业的证明,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第九条 高职(专科)毕业专业与所报本科招生专业应符合2025年贵州省教育厅公布的《贵州省2025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 (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中的对应关系,对不符合的考生,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第十条 开具证明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否则我校不予注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 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省招考院有关规定,分专业不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压线同分考生均为合格。

  第十四条 学院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当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同分情况下,以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当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同分,且专业成绩也同分情况下,文史类招生专业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招生专业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将对已录取的考生组织体检,并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以下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以下专业:健康服务与管理、财务管理、养老服务管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七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后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九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学校对脱贫家庭学生(原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开设“绿色通道”。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在当地办理。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朝钢路8号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址:https://www.gysqxy.edu.cn/

  联系电话:0851-88302205

  招生监督电话:0851-88356785

  邮政编码:550005

  电子邮箱:zs@gysq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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