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学院专升本共有两个招生专业,分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共计划招生100人,其中包括退役士兵计划5人。以下为该校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同学们可以了解一下。
学校全称:合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2020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取得安徽省专升本报名资格,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毕业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代码:670102K)或早期教育(专业代码:670101K);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生,毕业专业为电子信息大类(专业大类代码:61)”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报名办法:
(1)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含退役士兵、符合我校学前教育专业获奖鼓励政策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
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我省高校毕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非应届毕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报省考试院后,方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并填报相关信息。
根据《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规定,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0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2)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还须将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②《合肥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1)(考生本人签名)、③退出现役证原件、④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学籍成绩单(毕业学校成绩系统打印格式)、⑤毕业证原件(非应届毕业退役士兵提供)等所有相关材料原件按材料编号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扫描件文档格式要求为PDF格式,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身份证号+退役士兵报名材料”)以电子档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hfu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62158118)。
(3)符合我校学前教育专业获奖鼓励政策的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章程和《合肥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申请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方案》,将①《合肥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申请鼓励政策考生面试申请表》、②获奖证书原件、③经毕业学校审核签字加盖红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⑤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学籍成绩单(毕业学校成绩系统打印格式)、⑥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所学专业全部课程成绩综合排名等所有相关材料原件按材料编号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扫描件文档格式要求为PDF格式,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学前教育专业鼓励政策报名材料”)以电子档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hfu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62158118)。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到我校现场复核后参加面试。
(4)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和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3、资格审核
根据《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规定,考生毕业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5月14日-22日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
审核不通过的立即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报省考试院。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取得我校专升本招生报名资格,不能进入缴费环节,不能参加我校专升本考试。
4、缴费方式:
报名资格通过审核获得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陆合肥学院专升本网络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开放注册时间、缴费时间及操作办法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http://www.hfuu.edu.cn/zs/),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注册缴费。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标准执收。
5、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完成缴费后,在规定的考试日期前两天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联考,联考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
1)公共课总分300分:大学语文(150分);英语(150分);
2)专业课总分300分:学前教育学(150分);学前心理学(150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科目:
1)公共课总分300分:高等数学(150分);英语(150分);
2)专业课总分300分:计算机专业基础(150分);C语言程序设计(150分);
专业课参考书目见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hfuu.edu.cn/zs/2a/77/c3026a76407/page.htm);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大纲、考试时间另行发布,请考生关注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学院(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3、查分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传真至合肥学院招生办(传真号:0551- 62159118),由我校汇总核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具体查分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四、录取
1、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2)所有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2、录取细则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退役士兵):在公共课(高等数学+英语)总分必须达到150分(含150分)和专业课(计算机专业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总分必须达到150分(含150分)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专业基础、高等数学、英语。
学前教育专业(含退役士兵):在公共课(大学语文+英语)总分必须达到120分(含120分)和专业课(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总分必须达到120分(含120分)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大学语文、英语。
因退役士兵计划单列,退役士兵考生按以上录取细则单独排序择优录取。按照《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要求,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含我校录取细则中各项控制线的要求)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2)如有专业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将进行专业之间计划调整,调整至我校线上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仍按我校以上录取细则排序择优录取。
3)对于未完成的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将调整至对应专业普通专升本计划招生。
在学校招委会领导下,由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部门,按照录取原则、细则和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我校只录取填报合肥学院志愿的考生,不接受报考其他院校考生调剂。
3、报到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退役士兵新生还须出具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中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材料,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4、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5、鼓励政策
2020年,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不实行鼓励政策。
学前教育专业鼓励政策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执行。
1)报名条件
所有报考学生须取得安徽省专升本报名资格。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要求,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奖项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同时要求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①高职所学专业为:670102K学前教育、670101K早期教育;
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③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学习学前教育专业的相关知识;
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⑤高职(专科)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单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⑥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全部课程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本专业前20%以内。
2)报名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严格按照《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的报名办法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须于4月16日-4月22日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
(2)同时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按如下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扫描件文档格式要求为PDF格式,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学前教育专业鼓励政策报名材料)以电子档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hfu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62158118)。
①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合肥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申请鼓励政策考生面试申请表》(附件2);
②获奖证书原件(无获奖证书原件,不得报考);
③经毕业学校审核签字加盖红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⑤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学籍成绩单(毕业学校成绩系统打印格式);
⑥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所学专业全部课程成绩综合排名。
未按要求报名、填报志愿和提交材料的考生,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资格审核
在特殊类型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名单和报名资格相关材料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到我校现场复核后参加面试。未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复核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根据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未获得拟录取资格者可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具体面试方案和面试时间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六、其他须知
(一)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要求,高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三)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考生要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2158025;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51-62158118(招生办)
联系传真:0551-62159118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联系信箱:zsb@hfuu.edu.cn
(二)学校网址:www.hfuu.edu.cn/
招生网址:www.hfuu.edu.cn/zs/
本章程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为准。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2020年合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了,点击了解更多专升本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