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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04-19
来源:好老师教育
阅读 1025
导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参加重庆市2015年秋季考试成绩合格而未认定的人员; 2.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3.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参见重庆市教委门户网站和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认定条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参加重庆市2015年秋季考试成绩合格而未认定的人员;

2.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3.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参见重庆市教委门户网站和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

三、认定时间

认定工作原则上按照《201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执行。

四、证书发放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员凭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时到认定现场确认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信息更正。

五、材料归档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交给档案保管机构归档。

联系方式: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62658186

附件:201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01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时间安排

 

内  容

时  间

备  注

认定网上申报

 6月20日8:30

-- 6月28日17:30

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认定网上申报入口

认定现场确认

6月27日--6月30日

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区县教委或指定地点

体检

7月5日前完成

时间由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自行安排

认定结论公布

7月6日

登陆http://www.cqedu.cn或 http://www.jszg.cq.cn查询

证书办理

7月12日--15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需考生参与

证书发放

7月18日—20日

考生按时到现场确认机构领取

错误信息更正

7月18日--20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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