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专科升本科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成〔2023〕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院整体工作部署,加强内涵建设,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院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今年专升本考试招生模式实施全区统考,须深入研究政策,统筹兼顾,扩大宣传,稳定重点生源院校,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院。
(二)规范录取,严把招生录取关。统筹做好招生章程制定和招生计划编制等相关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录取任务,对外公示选拔录取结果,做到清晰透明。
三、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及录取工作。
组长:周玉树
副组长:卢凤龙、王新刚
成员:张振龙、郝敏、马跃春
四、招生专业
2023年,学院专科升本科专业设英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新闻学、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动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物业管理、审计学共21个专业(详见招生简章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五、选拔方式与范围
(一)选拔方式
2023年全区专升本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取。
(二)选拔范围
1.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3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专升本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4.经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5.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6.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含高校新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我区应征入伍的可申请参加2023年全区专升本免试招生。
六、有关政策
(一)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名专升本考试招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按要求选择考试地点和考生类型,根据专科专业选择对应考试大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后,完成报名。
(二)符合获奖免试政策条件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按获奖免试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对参加相关赛项并报名参加2023年全区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公布结果并达到免试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和报名、生源院校审核,予以免试录取;
(三)符合免试政策规定的我区2023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放弃免试资格的,可以普通考生类型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获奖免试考生在专升本报名时,如免试政策规定的相关赛项结果尚未公布,可先按普通考生报考条件参加报名考试。
(四)履行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认定后方具备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价费函〔2021〕1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继续实施好“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各专业报名情况,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及考生投档情况,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科学制定《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3年专科升本科工作方案》《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3年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合理编制专升本招生计划,经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会审备案。
(二)第二阶段:加强宣传,持续与区内重点生源院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形成重点专业有效对接。
(三)第三阶段:参加全区统一考试,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考试形式为笔试。公共课考试科目满分为 200 分(每部分内容 50 分)。
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为 8 大类(文史哲法类、经管类、理工类 1、理工类 2、农林生物医药类、艺术类、医学类、教育类,详见附件 2),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 分。
(四)第四阶段:完成分类录取
1.普通类考生录取。
普通考生普通批次录取。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原则,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2.免试类考生录取。
获奖免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提前批次录取。招生院校按获奖免试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参加相关赛项并报名参加2023年全区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公布结果并达到免试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和报名、生源院校审核,予以免试录取。如相关赛项结果公布前已被录取的,不予补录。
3.专项计划类考生录取。
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批次录取。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及考生投档情况,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八、日程安排
(一)2月19日前,各生源学校按规定时间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符合要求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二)2月28日前完成与各生源院校专业对接,汇总各生源院校各专业毕业生人数。
(三)4月22日,各生源院校组织学生完成升本考试。
(四)5月1日-30日,完成专升本各类录取工作,确定专升本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公示。
(六)6月中旬前,学院官网公示录取名单后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专升本录取名单,待教育厅高教处备案结果正式公布后,印制、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入学与毕业
(一)经选拔录取的学生将独立编班教学,人数不足独立成班的将编入我院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学习期限为两年,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日常管理与我院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读学分达到本科标准后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三)升入本科的学生从升入本科的学年开始,按所编入的本科专业本年度新生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十、其它
(一)加强录取资格审核,严格履行入学资格复查程序,凡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二)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注册时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三)本办法由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