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登录 登录 注册 注册

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400-023-1785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微博关注

在线客服

顶部

切换栏目
选择分类
升本政策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专业对照
招生院校
历年试题
分数线
成绩查询
报考流程
升本培训
选择地区
重庆专升本
云南专升本
贵州专升本
四川专升本
山东专升本
湖北专升本
河南专升本
陕西专升本
浙江专升本
山西专升本
安徽专升本
河北专升本
甘肃专升本
江西专升本
新疆专升本
湖南专升本
辽宁专升本
海南专升本
天津专升本
宁夏专升本
内蒙古专升本
黑龙江专升本
广西专升本
点击筛选
取消筛选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升本资讯 > 正文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3-05-25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828
导读:本文介绍了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2023年的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招生方式、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对象、学制、志愿填报、录取要求、公示、学费标准、学籍管理等方面。其中,招生对象需满足报名要求、统一考试成绩达标等条件,学制为2年,志愿填报时间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为准。录取方面,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会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等进行排序,学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学籍管理方面有关证书的颁发和规定。最后,文章提醒考生不得舞弊行为,否则会被严肃处理。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3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教招考成〔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及层次

  学校全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国标代码:11709)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编:010051。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学校之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

  二、招生方式

  2023年全区专升本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取。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imnc.edu.cn/zs/)进行查询。

  四、招生对象 (统一考试考生)

  招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2023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2023 年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二)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 2023 年自治区专升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

  五、学制

  专升本学制为2年。

  六、志愿填报

  网报志愿具体时间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招生考试”公告为准。

  达到或超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平行志愿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报考专业要求,在参加考试招考类别中,按照《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并同时查看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2023 年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最多可同时填报八个平行志愿。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志愿。

  七、录取要求

  (一) 统一考试考生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总分相同时,学校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基础课和公共课成绩均相同,继续比较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我校不另行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三)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申请退档。

  (四)若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再次进行征求志愿,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招生考试”公布的专升本填报志愿公告为准。

  八、公示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门户网站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期 5 个工作日。

  九、学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十、学籍管理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学校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严格复查。经复查,凡有谎报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处理,涉嫌违法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本招生咨询电话:0471-6585520;

  E-mail:jwc@imn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471-6585079。

  章程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3年5月18日


推荐专题
留言咨询
* 姓名
* 手机
* 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