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就2024年“专升本”专业课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报名
(一)报名条件:凡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专升本统考且对应专业目录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二)时间:2024年5月25日—5月30日
(三)网址:https://www.artstudent.cn
(四)报名方式:请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艺术升”APP完成,点击“报考”,选择学校、考试、考点、专业报名→确定提交→在线确认→准时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相关规定,报名费400元。
(六)兼报原则:不可兼报
二、考试时间及专业
(一)面试类各专业提交视频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31日(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的考试时间为5月31日(09:00-11:00),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专升本”面试类考试须知》)。
包含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二)笔试类各专业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附件2(《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专升本”笔试类考试须知》)。
包含专业:绘画、美术学、中国画、动画。
三、考试方案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参加考试前务必认真阅读考试须知并参加模拟考试,凡因未按考试要求参加考试或错过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我校不再组织补考。
2.考生在提交前请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一旦提交成功并完成支付后,无法修改信息,且报名费用不予退还。如修改报考专业或报考方向,可在网上报名有效时间段内登录已有账户进行相关操作。
3.考生因填报虚假或错误信息、未完成缴费、未确认等情况,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专业考试成绩作废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联系电话:0471-4978356,3964244
邮箱:nmgysxyzb@126.com。
网址:https://zs.imac.edu.cn
五、考试纪律
(一)面试类
1.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内容的要求进行考试。在正式考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就读学校或培训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信息(身高体重信息除外),若有违反,取消考试成绩。
2.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包括上传视频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试题、答卷等相关信息保存、传递、泄露或公布,特别是切勿通过微信等讨论与考试相关内容,一经发现,按作弊行为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3.考试中途考生不允许离开考场,考试视频录制画面中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单独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取消考试成绩。
4.视频录制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画面拍摄范围,确保视频能准确反映出考生的考试状态,考试空间内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若有违反,取消考试成绩。
5.未按要求摆放双机位,未打开麦克风、摄像头功能或遮挡摄像头导致拍摄、录制异常(没有录制声音、无故中断),考试空间内出现除主机、辅机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取消考试成绩。
6.考试全程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等;不得采取任何视频编辑手段处理、视频,必须为同期录音、声像同步,必须保持作品(主辅机视频)完整真实。若有违反,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通报。凡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笔试类
1.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包括上传视频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试题、答卷等相关信息保存、传递、泄露或公布,特别是切勿通过微信等讨论与考试相关内容,一经发现,按作弊行为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2.考试中途考生不允许离开考场,考试视频录制画面中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单独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色彩科目考试换水可由他人代为完成)若有违反,取消考试成绩。
3.视频录制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考试过程中考生人脸、手部和考卷不得离开画面拍摄范围,确保视频能准确反映出考生用笔状态,不得随意切换拍摄角度;考试空间内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物品(参考书、电子产品等),不得出现镜面。若有违反,取消考试成绩。
4.未按要求摆放双机位,未打开麦克风、摄像头功能或遮挡摄像头导致拍摄、录制异常(没有录制声音、无故中断),考试空间内出现除主机、辅机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取消考试成绩。
5.考试时间开始前进行答题的,考试时间结束后仍未停止答题的,取消考试成绩。
6.考试全程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等;不得采取任何视频编辑手段处理答卷图片、视频,必须为同期录音、声像同步,必须保持作品(答卷照片和主辅机视频)完整真实。若有违反,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通报。凡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内蒙古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资料来源:https://zs.imac.edu.cn/html-zs/zsxw/20240522/290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