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育部代码:10129
学校类型:学校是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博士、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学校地址:
校本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招收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其他:本章程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内蒙古农业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本科专业24个(专业详情见下表),对应升本的专科专业参见《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指导目录》)。招生计划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所公布的数据。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区2024年专升本报名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免试考生及参加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三、招生方式
学校按照2024年自治区专升本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录取。被内蒙古农业大学录取的考生在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市土右旗校区)就读,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为两年。
四、报名
学校2024年专升本报名工作严格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及要求等内容,请考生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五、考试科目
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总分30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全区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查,考查以线上的方式进行,考查时间等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和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相关通知。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时间等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六、成绩查询
参加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的考生,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4.nm.zsks.cn/BaseStudent/)查询考试成绩。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待考查结束后在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自治区根据招生计划和统一考试成绩,划定统一考试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划线)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七、志愿填报
网报志愿时间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招生考试”公告为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达到或超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时,在参加考试招考类别中,按照《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查看学校招生计划,选择报考专业。2024年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以1 所院校的 1 个专业作为 1 个志愿单位,考生最多可同时填报 8 个平行志愿。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志愿。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免试考生。按照“考生类型”结合《专业指导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查看学校免试考生招生计划,选择报考专业。考生每次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报考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志愿,将无法参加第一轮录取,只能参加调剂录取。
八、录取规则
学校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规定的时间完成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按照考生毕业专业与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免试考生
1.获奖免试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学校依据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综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于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查的考生不予录取。
3.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
(二)统一考试考生
1.统一考试考生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按招考类别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基础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基础课成绩相同时,则一并录取。
3.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平行志愿原则,不得要求学校退档。
4.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再次进行征求志愿,最终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招生考试”公布的专升本填报志愿公告为准。
5.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招生政策对学校提交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录取公示
专升本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备案,最终录取结果以自治区教育厅文件为准。学校按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结果为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籍管理
(一)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核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凡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三)学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将编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就读,日常管理与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四)学校严格执行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规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将标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已录取的考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受到处分或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免试考生在申请免试考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免试考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三)未尽事宜及未明事项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一)包头市土右旗校区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邮编:014109。
(二)相关网址及公众号: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https://zhaosheng.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s://zyzs.imau.edu.cn/
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内农大职院招生办
(三)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0472-8885662
资料来源:https://zhaosheng.imau.edu.cn/info/1009/86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