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厅同意,2024年我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部分院校剩余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将进行本次统考最后一次志愿征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6月12日11:00—18:00。
二、征集对象
参加2024年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人参加考试招考类别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成绩双非零(如考生有一科成绩为0,则不能填报志愿)未被录取的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次填报志愿。
三、填报流程
详见《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考生征集志愿网报公告(第2号)》。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考试招生”—“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查询”中查询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招生计划,在“公告栏”中阅读《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平行志愿问答》;认真查看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院校报考专业要求,凡填报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校校企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2.达到参加考试招考类别普通考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专项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选择专项计划,也可以选择普通计划填报志愿,如在填报志愿页面选择“填报普通考生计划”,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志愿。不能既填报专项计划志愿,又填报普通计划志愿。
3.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考生的志愿投档。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视为自动放弃,将无法参与投档录取,由此引发的后果责任自负。
4.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本人填报志愿,请考生一定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勿将密码泄漏给他人。凡因考生委托他人填报志愿、设置密码过于简单、被他人破解或将密码泄漏给他人引发的考生志愿信息变更、删除等后果,责任自负。
五、录取
1.招生院校按公布计划录取,对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2.各招生院校需于6月12日23:00前提交统一考试考生预录取结果。6月13日11:00,考生可登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查询中心”—“2024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查询”,查询本人录取状态,也可登录招生院校门户网站查询公示名单。
资料来源:https://www.nm.zsks.cn/kszs/ptjyzsb/ggkzsb/202406/t20240611_44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