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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地处京津冀、环渤海、呼包银榆三大经济圈结合部,是亚欧经济带的枢纽城市,享有“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舟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等美誉。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乌兰察布盟师范专科学校。197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乌盟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开始招收大专班。1978年,大专班单独办学。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乌盟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建立乌兰察布师范专科学校。1995年,更名为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乌兰察布盟师范学校和乌兰察布盟蒙古族师范学校并入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列为全区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2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全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同年,学校入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617亩,总建筑面积 37.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8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44.37万册,电子图书104万册。设有附属实验中学1所。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342人,其中,本科生10107人。在编在职教职工816人,其中363人具有高级职称,461人具有硕博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草原英才3人,自治区“新世纪三二一人才工程”人选3人、青年创新人才2人、青年科技英才4人、获自治区创新创业创优标兵1人。


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34个本科专业,现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5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0门。


已建成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 1 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协同成员单位1个,地级协同创新中心 1 个,校级重点实验室 2 个、校级人文社科基地2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2 个、校级研究创新团队3个、校级科研院所 23 个,初步形成了区、地、校多层次科研创新体系。


自升本年以来,学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126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项,省部级项目450项,厅局级科研项目71项,地市级科研项目10项,校级科研项目117项,横向项目5项。


发表学术论文3481篇;出版专著468部;获批专利111项;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8项;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获首届乌兰察布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3项。《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首批A类学术期刊,2016年荣获首届内蒙古高校学报出版质量优秀奖。


多年来学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累计上线1273人,学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学生在人文知识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了多项大奖。


建校60年来,学校立足边疆民族地区,践行“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始终不渝为边疆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了八万多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各类人才,为国家、自治区特别是乌兰察布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乌兰察布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的摇篮和城市智慧的心脏。


刘云山同志为母校题词“春华秋实桃李满天下,教书育人英才遍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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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 升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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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专业名称
管理学 旅游管理(乘务方向)
艺术学 音乐学
艺术学 音乐表演

集宁师范学院专升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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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专升本为统考,所以内蒙古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内蒙古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普通考生

  1.应届毕业生。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自治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我区2024年应届毕业高职扩招考生),报名时需同时满足下列3项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2)具有我区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能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2.高职扩招考生。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自治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2023年底毕业的我区高职扩招考生。

  3.基层服务项目考生。我区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在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同时满足下列2个条件:

  (1)服务期满3年内,且服务期考核合格;

  (2)未落实就业单位。

  (二)专项计划考生。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考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且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三)免试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有关赛事,取得相应等次奖项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1.获奖免试考生

  符合普通考生报名条件,专科入学至2024年5月1日前获得下列奖项之一的应届毕业生:

  (1)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2)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

  获奖免试考生在报名时,如相关赛事奖项结果未公布,只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如相关赛项结果公布前以普通考生身份录取的,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合格后方可入学。

  (1)应征入伍地为内蒙古,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并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毕业生在我区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其中,符合条件的2024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2024年或2025年“专升本”免试招生,2024年秋季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参加2025年“专升本”免试招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只能申请一次 “专升本”免试招生。往年已申请“专升本”免试招生,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不再享受“专升本”免试政策。


集宁师范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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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科目与2023年相同,分为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形式为笔试。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满分 200 分(每部分内容 50 分);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为 8 大类:文史哲法类、经管类、理工类 1、理工类 2、农林生物医药类、艺术类、医学类和教育类,各科目满分均为100 分(详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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