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教学[2022]34 号)和宁夏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申请免试(文化课统考)我校专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综合考察工作,规范各环节流程,确保免试录取综合考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现将我校 2023 年综合考察办法公布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23年4月23日(星期日)上午8:30
二、考察地点
宁夏师范学院 (古雁校区)办公楼 521 会议室
三、考察形式
现场面试
四、侯考地点
宁夏师范学院 (古雁校区)办公楼 512 会议室
五、备考地点
宁夏师范学院 (古雁校区)办公楼 523 接待室
六、免试条件
1.从宁夏应征入伍时为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满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2.从宁夏应征入伍时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役期满退役后未被专升本招生录取;
3.经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公示无异议者;4.高职(专科)所读专业须与报考我校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5.在校期间须完成宁夏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的《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分学校分专业专业基础课目录(参考)》中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并成绩合格。
七、考察对象
符合自治区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教学[2022]34 号)文件精神,申请免试我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八、考察内容 (满分 300 分)
(1)个人基本情况考察: 通过对考生的自我介绍(介绍内容不得出现姓名和考生号及居民身份证号)和提问,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以及语言表达和现场应变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 (50分);
(2)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察: 通过对考生基础课程和所学专业知识考察,了解考生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 (150分);
(3)思维和创新能力考察: 通过开放性问题的考察,了解考生的思维灵敏度、随机应变能力以及创新意识,主要考察考生的智能素养 (50分);
(4)对时事政治和社会生活关注的考察: 通过对国内外发生的重大时事和热点话题的知晓程度考察,了解考生收集分析信息、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信息素养(50分).
九、成绩核算
1.考生综合考察面试总分为 300 分,由评委(7人)按照评分标准打分,计分人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统计出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综合考察面试最终成绩;
2.综合考察面试成绩现场核算并向考生公布
十、咨询电话
考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954-2079366
十一、考察要求
1.参加综合考察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基础课目录”中 2门课程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宁夏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审查登记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证书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综合考察,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2.参加综合考察的考生,提前 30 分钟到达考察现场,签到并查验资格后进行抽签。综合考察以抽签号为序进行面试;3.考察备考时间为 20 分钟,面试作答时间为 10 分钟,共30分钟。
十二、录取报到
1.综合考察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考察面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本校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宁夏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人数及综合考察情况择优预录取;
3.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
后,学校于8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4.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录取资格;
5.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6.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三、监督机制
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30 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坚持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程序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免试综合考察相关工作,监督申诉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招生监督申诉电话 0954-2079653
资料来源:https://zs.nxnu.edu.cn/info/1032/15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