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7】182号)和《成都师范学院2017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成师院政字【2017】4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校内“专升本”已完成考试和阅卷工作,经学校纪委监察处复核审查,现将参考学生考试成绩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5月27日17:00前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教务处教行科(第一教学楼A202)提交书面的查分申请。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纪委监察处(电话:66772066,邮箱jijianshen163@163.com)或教务处(电话:66772022)具实名反映。
  附:成都师范学院2017年校内“专升本”考试成绩。
成都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