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5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将选拔我校与协议院校2021届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的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即校内“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选拔以及免试推荐
(一)选拔对象:相关对口学校及我校的2021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推荐报名时,已开设的课程应全部合格);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三)初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本校学生为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本校学生为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不高于“专升本”计划人数1:3的比例择优推荐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选送学校需将推荐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首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四)“专升本”考试: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专升本”考试的考点设置在选送院校。
(五)免试推荐: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以及代表中国国家代表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应届专科毕业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后,经选送院校审核资格,可以免试推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招生计划
(一)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为本年度对口学校及我校“专升本”专业的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不含单列计划)。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推荐人数的60%。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推荐人数的20%。
(四)免试推荐学生的计划数,实行计划单列。
考试科目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专升本”考试科目
《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和《专业综合》。
(二)成绩计算方法
1.“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办法:“专升本”考试成绩=《大学英语》考试成绩×0.3+《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0.3+《专业综合》考试成绩×0.4。
2.附加分: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者可加2分(最多加2分,不累加)。
3.“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0.5 + “专升本”考试成绩×0.5 + 附加分。
录取办法
(一)“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100分。
1.凡符合免试推荐的学生,我校在进行资格审核之后,根据其专科专业确定拟录取本科专业。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按该类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第二批次:100分。
对所有未被录取的学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按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二)凡是“专升本”考试课程缺考或作弊者,将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http://www.sct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校报送四川省教育厅,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五)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招生专业及学费
培养方式及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2019级本科相应专业学习。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我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与监督机制
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邮编:610100。
联系电话: 028-84818521
监督机制、申诉渠道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专升本”工作,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专升本”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
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专升本考试的相关培训。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和投诉。
申诉电话:028-84824391、028-8482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