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了《2021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跨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内江师范学院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对2021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跨校专升本到内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报名信息进行公布,以下为公示内容原文,2021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考生感兴趣可以了解一下?
2021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跨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内江师范学院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和《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2021年跨校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跨校“专升本”)的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1.“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成 员:纪检、监察、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计财处、学前教育一系、学前教育二系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省教育厅及内江师范学院要求制定学校 “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审定上报内江师范学院的“专升本”拟录取名单,检查监督“专升本”工作实施全过程,研究处理“专升本”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2.“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专升本”各项具体工作。
二、选拔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专升本”选拔对象
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我校与内江师范学院签订“专升本”协议,“专升本”对象为2021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高职单招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专升本”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能参加“专升本”选拔) ;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三、录取政策
学校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的录取规则,不进行递补录取。
1.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如同一升本专业有多个院校可录取,可同时填报多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对报考同一本科专业的考生按“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一个队列,按高分者优先投档规则进行一次性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2.考试选拔录取
学校根据考试类别和“专升本”综合成绩划定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按照考生“专升本”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在录取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1)普通计划
按照考生“专升本”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进行录取。
在“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结合选拔考试平均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录取;选拔考试平均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录取。
(2)退役士兵单列计划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按志愿录取,录取比例为报考人数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升本专项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参加 “专升本”考试后,实行“专升本”专项计划,按志愿录取,录取比例为报考人数2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
(4)“专升本”考试有缺考科目者,不计入报考人数,不予录取。
3.免试录取
(1)保送录取
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通过学校资格审核,可保送录取。
(2)获军功录取
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获军功录取计划单列。
(3)获奖录取
在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加盖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奖励获得日期须在专升本报名前)免试录取。
获奖录取计划数不超过各专业录取计划的50%;如符合获奖录取条件人数大于获奖录取计划数,将结合原在校期间专科阶段所修课程考核平均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录取;未被录取的获奖学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通过选拔升入本科层次学习。
4.录取顺序
专升本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大学生退役士兵,第二批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第三批次为所有未被录取考生,每一批次均按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四、录取专业要求
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为“专升本”基本前提。“专升本”学生只能升入录取学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以保证专业学习的必备基础及本科阶段学习的连续性,具体情况如下:
选送院校名称 | 专科专业名称 | 升入本科专业名称 | 考试类别 |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校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 | 文科类 |
五、各专业招生计划
以2021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预计毕业生总人数的20%为基础编制录取计划, 具体录取计划如下:(以下为所有对口升内江师院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人数)
本科专业名称 | 内江师范学院 | 成都文理学院 |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 吉利学院 |
学前教育 | 97 | 100 | 100 | 200 |
大学生退役士兵录取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录取计划单独公示,不包括在此计划内。
六、“专升本”选拔程序
(一)报名
符合基本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跨校“专升本”选拔的学生,从即日起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1年跨校“专升本”申请表》(附件1)。特别提示:“专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业综合成绩”栏的信息由系上负责统一填写,学生不得自行填写。系部将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学生名单于3月24日前按要求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于3月26日前报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内江师范学院审核通过后,于4月1日在将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在我校官网首页(http://www.cnyz.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报名人数不限,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
相关系上需报送参加跨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学生的以下材料到教务处:
1.学生填写后系部签字盖章的《2021年跨校“专升本”申请表》(附件1);
2.相关学生专科阶段学习期间前五期所有课程考核(考试、考查)成绩表(加盖系部、教务处公章)
3.其它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签署“原件已审,复印属实”的意见,加盖系部、教务处公章)
(三)选拔考试
我校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1.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三门课程,每门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
2.考试范围: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等科目按照学校制定的《专升本公共课程考试大纲》自主命题。
3.考试时间: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90分钟/门,其余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门。
4.“专升本”综合成绩构成原则如下: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阶段所修课程考核平均成绩*30%+“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70%。
5.考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6.考试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确定“专升本”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对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的考试平均成绩、前五期所有课程考核平均成绩、“专升本”综合考核成绩及其排序情况在学校教务处网站显著位置张榜公示(http://jwc.cnyz.edu.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月4日公示“专升本”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我校教务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跨校“专升本”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内江师范学院。(在拟录取名单上报内江师范学院前若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放弃“专升本”机会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录取通知
待省教育厅批复后,审核通过后,由录取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籍管理和培养方式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本科院校填发。
升本学生于2021年9月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录取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编入相应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标准学制2年,按相应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读。
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录取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后实际学习时间填写;符合录取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专升本”考试费标准、学费标准
“专升本”考试费标准为80元/人。
录取本科学校认定其专科阶段所修学分不低于升入的本科专业应修总学分的50%,“专升本”学生按其升入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毕业要求修满其余课程学分,并按升入学校、专业、年级本科生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各录取学校学费标准如下(元/年):
本科专业名称 | 内江师范学院 | 成都文理学院 |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 吉利 学院 |
学前教育 | 3700 | 14000 | 14000 | 21800 |
如上级部门出台政策调整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政策相应调整
十、考试组织与管理
内江师范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试卷命题、试卷印制、试卷评阅、成绩复查、指导监督等工作。我校负责试卷的领取、返回和考试组织等工作。
我校严格落实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试组织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工作;严格按照“专升本”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基本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序,平稳推进。
十一、其他问题
为确保跨校“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我校设立举报电话:
纪检监审处:0832-5908811
教务处:0832-5908804
相关系应及时通知相关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和《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精神,严格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凡因相关系上或学生本人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专升本”选拔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相关部门和系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规范选拔程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十二、未尽事宜,由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内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文件要求,集体决策。
特此通知。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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