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函〔2025〕1号)及《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函〔2025〕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专升本的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一)参加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经审核,获得渝教学函〔2025〕
2号文件指定的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含)以上,具有免试文化课资格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查)。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经审核,具有免试文化课资格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查)。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录取原则
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教委下达的选拔指标,根据市教育考试院的录取文件精神,以及考生的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网上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技能竞赛免试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查,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参见“重庆邮电大学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技能竞赛免试生专升本招生章程”。
(二)经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其学籍管理按照新生编班。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2023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
(三)新生入学时须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学生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四)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必须在录取专业就读,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五)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五、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在实施本章程的过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选拔方
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重庆邮电大学专升本招生工作全程接受重庆邮电大学纪检监察室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62487853,624613872.重庆邮电大学纪检监察室:62460133
3.信息发布地址:(1)重庆邮电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cqupt.edu.cn/
(2)“重邮教务在线”公众号通知公告栏
重庆邮电大学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