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文理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专升本”免试生第二次综合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资格审核、第二志愿填报我校且所填报专业有剩余计划的考生(见附件)。所填报专业无剩余计划的考生不参加综合考核,做退档处理。
2.根据《重庆文理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规定,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的技能竞赛免试生不再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部分考生确因现实困难无法参加现场考核,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采用线上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时间地点
综合考核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9:00在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知津楼A区进行(见附件)。
四、考核流程
(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简历带有2寸近期证件照)、身份证、思想品德鉴定表(格式不限,必须就读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成绩单(学校主管部门盖章)、服役期间立功材料、退伍证、在校及服役期间的各类获奖证明等个人材料。
2.考生须在4月25日前将全部个人材料扫描件以“报考专业+姓名+毕业院校”方式命名,提前发送到各小组联系人QQ邮箱(见附件)。考生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影响考核成绩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重点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专业知识能力、专业技能能力等。
1.环节一:自我介绍(2分钟)
考生可采取ppt汇报或口头汇报的方式进行,主要汇报入伍服役期间和在校期间的总体情况,包括思想素质、学习情况、立功情况、获奖情况、兴趣特长、对所报考专业的认知情况等方面。
2.环节二:提问答辩(8分钟)
考生根据考核小组专家所提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答。
(三)考核成绩
1. 综合考核成绩=自我介绍得分×20%+提问答辩得分×80%,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在部队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考生,在综合考核成绩基础上加3分,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分成绩(3分)。凡未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考核要求
1.考生提前到备考场签到、备考。
2.考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3.考生面试时不过度修饰仪容,着装整洁大方得体。
4.考生不得私自对面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不得传播考核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录取原则
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1.考生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其志愿为顺序志愿,录取时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
2.考生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且总成绩高于70分的,直接录取;专业剩余招生名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确定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一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考生和后一名考生(或后几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同分时,将严格按照以下优先顺序依次录取:
(1)考察考生在提问答辩环节的平均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考察考生专科学习期间课程学习情况,无补考优先录取,若均有补考,补考门数少的优先录取。
5.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6.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其间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书面申请复议。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7.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综合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成绩以0分计算。
六、注意事项
对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教务处:023-49891935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