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华师范大学专升本对口院校有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西华师范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西华师范大学阆中初等教育学院等13个专科院校,以下为该校招生简章:
一、总则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招生简章。本简章适用于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专升本”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工作。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选拔对象
我校及对口学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学生专业按我校与对口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四、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五、招生计划
执行四川省教育厅批准计划数。
六、选拔程序
(一)初选
符合基本条件的专科学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专升本”申请表》。所在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口学校按“专升本”计划人数的1:3择优推荐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并将被推荐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考试
通过初选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
考试科目:文科及艺体类《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理工科类《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数学》。
考试时间:6月18日
考试地点:各选送院校组织考试,具体地点由其通知。
(三)录取
1.录取原则
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进行递补录取。依据专科学生所在的13个学校各专业“专升本”计划人数,按“专升本”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批次
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完成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3.录取比例
(1)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我校的“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60%(以我校为单位)。
(2)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我校普通本科,计划单列。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实际报考我校人数的20%。
(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专升本”计划要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的领域、向社会需求旺,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倾斜。我校相关专业按专科专业学生人数的18%录取,其余专业按15%录取。
4.以下情形不予录取
(1)课程缺考或考试作弊者不予录取。
(2)阅卷后,我校将公布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5.计划调整
若参考学生数少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学校收回该专业多余计划,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按考试总体情况加以统筹。
6.拟录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官网首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按要求完成录取手续。
七、培养方式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2018级对应专业学习,学生需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
八、学籍管理及证书的颁发
1.“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2.“专升本”学生在我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3.“专升本”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按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九、学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按照升入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学费。
十、咨询及监督、申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一旦发现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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