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提前半小时进入学校,开始考试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未按时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2023年4月23日上午8:30开始,考生持上述证件,自学校(章丘校区)北门进入考区(笔试及音乐学在二号教学楼,美术学在体育馆)。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退出现役证件、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或入伍通知书),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考生花名册”上签自己的姓名。证件不全者不予考试。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蓝黑签字笔)入场。禁止考生携带任何纸质物品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物品入场。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视为违纪,取消考生该次考试成绩。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4.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
5.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试卷及答题纸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凡不按要求填写或字迹不清、填写与考试无关内容、无法辨认的、做特殊标记的,试卷及答题纸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试开考后,考生不得中途退场。如因身体不适要求中途退场,须征得监考人员及考点主考批准,并在退场前将试卷、答题纸如数上交。
7.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取消当次考试成绩。
9.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纸按要求整理好,翻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答题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0.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确保不迟到。根据天气温度,穿戴合适衣物。入场、候考期间,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参加考试时身体状态良好。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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