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2〕29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且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9号)报考条件,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学字〔2022〕29号)。
2.考生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的考生,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申请资格审核,经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招生计划。
三、提交材料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请考生填写、打印后签名;
2.部队立功受奖和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奖证书(未获奖者此项忽略);
3.《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打印后签名。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材料”,并于2023年4月20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dzxykszx@163.com。考生提交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四、综合考查
(一)考查对象
报考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风景园林、护理学、工商管理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
(二)考查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素养、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掌握和应用情况、专业持续学习能力等方面内容。采用线下笔试的方式,满分150分,科目1和科目2在一张试卷上。
(三)考查时间
2023年4月23日10:00-12:00
(四)考查地点: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求真楼,请考生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8:00-9:00到德州学院求真楼一楼0101教室领取准考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退出现役证件、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或入伍通知书)到达我校求真楼指定教室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予考试。
考生提前1小时进入考场,具体要求见综合考查考生须知(附件3),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招生官网查看。
时间和方式如有变化,将通过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综合考查的,按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考查科目及地点: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地点 | 考试科目1 | 考试科目2 |
082803 | 风景园林 | 求真楼0102教室 | 计算机设计基础 | 园林综合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求真楼0103教室 | 宏观经济学 | 微观经济学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求真楼0101教室 | 机械设计基础 | 互换性与测量技术 |
101101 | 护理学 | 求真楼0105教室 | 基础护理学 | 生理学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求真楼0106教室 | 管理学 | 统计学 |
(五)成绩公布
2023年4月24日上午12点在我校招生官网公布考查成绩。考生如有异议,可于4月25日18点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附件4)并发送至邮箱:dzxykszx@163.com。复核结果将于4月26日通知考生。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五、录取方式
1.在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2.完成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后,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若我校首轮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已录满,则不再征集计划;若我校首轮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未录满,征集志愿考生须重新根据我校的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参加录取。
六、入学资格审查
被录取的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退役士兵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等材料,按要求到校报到。学校在考生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培养方式
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按照录取专业培养方案在校修完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八、其他
1.我校将在学校招生官网上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http://zsw.dzu.edu.cn。
2. 联系电话:0534- 2603002。
3.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资料来源:http://zsw.dzu.edu.cn/info/1152/16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