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山东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升本招生工作,依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后,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9号)报考条件,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学函〔2022〕29号)。
2.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2022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考生除外)。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4.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5.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三、职业适应测试
(一)考查对象
报考专业人数超过我校免试招生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三)考查方式与时间
考查方式:腾讯会议面试
考查时间:4月22日—4月23日,具体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评价办法
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100分)+在校期间和服役期间奖励附加分(30分)
1.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100分)
面试形式:专业能力测试,依据所学专业设置的面试题目作答,考查其专业能力素养、职业素养等。
2.在校期间和服役期间日常奖励附加分(30分)
(1)在校期间获得专业类大赛获奖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同一奖励取最高级别,20分上限)
(2)服役期间日常表现加分(取最高等级,最高10分)
服役期间部队荣获相关荣誉的,学校依据材料酌情加分。
备注:考生应在2023年4月21日12点前将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jwc@swut.edu.cn,逾期不予处理。
四、录取原则
1.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的专业,我校将全额录取。
3.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全额录取。
4.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的专业,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开展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5.征集志愿仍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情况和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照随机原则调剂录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被录取的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等材料,按要求到我校报到。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不予注册学籍,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3.本方案的内容如果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资料来源:http://zsb.swut.cn/engine2/d/15889760/3039685/0?t=6496224&p=4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