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 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22〕29 号)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教 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9 号)文件精神,结合 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科升本科 (以下简称“专升本”) 征集志愿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 一) 招生对象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 (专科) 毕业证且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 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 报名条件
1.符合《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23〕9 号) 报考条件,且专科段 所学专业 (类) 符合《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 (见鲁教学字〔2022〕29 号附件 1) 。
2.考生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资格,须于 2023 年 4 月 2 日—4
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经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后 (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二、征集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代码 | 学科门类 | 本科招生专业 | 征集计划 数 | 报名数 | 待考核 数 | 是否考核 | 征集 |
050101 |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2 | 5 | 5 | 考核 | 是 |
040106 | 教育学 | 学前教育 | 1 | 9 | 9 | 考核 | 是 |
三、提交材料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个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1) ,请考生填写、打印后签名;
2.高职(专科) 在校期间成绩单 (学校教务处盖章) ;
3.部队立功受奖和高职(专科) 在校期间获奖证书 (未获奖者此项忽略) ; 4.《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 2) 打印后签名。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成PDF 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命名规 则为“报考专业”+“姓名”+“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材料” ,并 于 2023 年 5 月 4 日 17:00 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zsb@tsu.edu.cn。考 生提交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教育部及省招 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四、综合考查
( 一) 考查对象
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服役 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
(二) 考查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素养、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掌握和应用情况、 专业持续学习能力等。采用线下机考的方式,时长 60 分钟,满分 150 分。
(三) 考查时间
1、模拟考查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 9:00-10:00
模拟系统地址:http://tsukc.jtexplorer.com/exam-pc2/index.html 请考生使用Windows 台式机或笔记本参加考查,熟悉答题系统。
2、正式考查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 10:00-11:00
考查地点:泰安市东岳大街 525 号泰山学院理工楼机房 A6010 房间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 (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 具的学籍证明) 、退出现役证件、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 (或入伍通知书) 到达我校天平湖校区 (泰安市东岳大街 525 号) 指定教室参加考试。证件不全 者不予考试。
考生提前 30 分钟进入考场,具体要求详见《综合考查考生须知》,请考生
及时登录我校招生官网查看。
注:考核时间和方式如有变化,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 通。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综合考查的,按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正式考查科目及地点:
招生专业 | 考查地点 | 考试范围 |
汉语言文学 | 理工楼 A6010 | 语言基础、文学综合 |
学前教育 | 理工楼 A6010 |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
五、录取方式
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依据考查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考查成绩相同时,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 等情况,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六、成绩公布
2023年5月6日上午12 点在我校招生官网公布考查成绩。考生如有异议, 可于 5 月 7 日 18 点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发送至邮箱:zsb@tsu.edu.cn,复核 结果将于 5 月 8 日通知考生。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七、入学资格审查
被录取的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退役士兵证、普通专科毕业证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 等材料,按时到校报到。学校在考生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对
考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有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退役 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情况,责任 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培养方式
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按照录取 专业培养方案在校修完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九、其他
1.我校将在学校招生官网上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https://zhaosheng.tsu.edu.cn/。
2. 联系电话:0538- 6710809。
3.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资料来源:https://zhaosheng.tsu.edu.cn/2023/0430/c1254a8202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