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升本新生:
如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团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事宜,可以参看以下步骤:
1.党组织关系转移
山东省外新生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持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交至所在学院党支部,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青岛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是“中国共产党青岛城市学院委员会”;山东省内新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转接,接收单位为“中国共产党青岛城市学院XXX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或“中国共产党青岛城市学院委员会”。
注意:各专业录取新生接收单位见附表。
2.团组织关系转移
需携带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其中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专科所在学校团组织开具,转入组织全称为“共青团青岛城市学院委员会”,并加盖团组织公章;团员证由团组织填写“团籍注册”和“组织关系转接”页面,并加盖注册章和公章;入学后统一将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辅导员处进行保管。
注意:新生团员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在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辅导员统一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户籍迁移
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迁往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铁骑山路79号青岛城市学院(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惜福镇派出所)。
(1)省内生源新生持户口簿本人页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交辅导员老师处。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2)省外生源新生持户籍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后并交辅导员老师处。户籍迁移证上应盖有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盖章必须清晰可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户籍迁移手续仅限于新生入学时办理,逾期将不再办理。(户籍迁移证上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附表:各专业录取新生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资料来源:https://www.qdc.edu.cn/news/info/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