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起,依据学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设置报名条件;专升本考试取消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增加公共基础课考试科目,结合我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2017年起进入我院专科阶段学习,将于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职(专科)学生。
第三章 报考资格
第三条 过程性考核合格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团结同学,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
(三)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专业技能水平高,社会实践能力强;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四)其整个高职阶段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得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学年学生学习成绩的80%加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的20%排列名次,以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为单位。
第四章 测评与公示
第四条 工作程序
(一)在进行专升本报名前的第五学期的,9月份由系部根据要求对全系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排名。
(二)各系必须将符合专升本资格报名条件的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学中心,由教学中心审核。
第五章 其它情况
第五条 其他学生报考
我院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当年转段的学生可直接报考;
具有我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可直接报考;
我院参与卓越试点班的学生达到试点标准者按排名优先报考。
资料来源:https://tumu.sdvcst.edu.cn/info/1138/10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