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文件规定,现对我院2024届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60%的学生、建档立卡学生(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材料照片,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有问题及时联系班主任。(以上学生获得校荐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2024届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港口学院专升本考试校荐资格人员名单一览(部分展示)
资料来源:https://jgx.qdgw.edu.cn/info/1015/37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