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登录 登录 注册 注册

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400-023-1785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微博关注

在线客服

顶部

切换栏目
选择分类
升本政策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专业对照
招生院校
历年试题
分数线
成绩查询
报考流程
升本培训
选择地区
重庆专升本
云南专升本
贵州专升本
四川专升本
山东专升本
湖北专升本
河南专升本
陕西专升本
浙江专升本
山西专升本
安徽专升本
河北专升本
甘肃专升本
江西专升本
新疆专升本
湖南专升本
辽宁专升本
海南专升本
天津专升本
宁夏专升本
内蒙古专升本
黑龙江专升本
广西专升本
点击筛选
取消筛选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升本资讯 > 正文

2024年潍坊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

2024-01-16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1369
导读: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学院 2024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专业招生工作。计划调整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具体录取结果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学校将按新生录取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程序,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 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学院 2024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 阳光工程 ”,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和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潍坊学院 学校代码:1106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主校区: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 5147 号

安顺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卧龙西街 2829 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 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 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省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组织实施普通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公布等工 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二条 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计划调整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具体录取结果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学校将按新生录取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专升本考试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学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 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 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6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五条 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

第十六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专科学习期间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且报考前未解除处分 的,2024 年 8 月底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 格。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其具体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予以清退。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 育厅、山东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政策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退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 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绿色通道 ”、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 厅、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 号) 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报到及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 2-4 年,录取入学 后不得转专业。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 将档案转至学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颁发潍坊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为“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为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 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潍坊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6-8785670

传真:0536-8785671

学校网址:https://www.wf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wfu.edu.cn

联系邮箱:zsb@wfu.edu.cn

推荐专题
留言咨询
* 姓名
* 手机
* 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