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分专业实考人数的50%划定合格线,测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如果实考人数的50%不是整数,则按照只舍不入的原则取整;如果合格线上有同分考生,按照专业科目1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如果科目1单科成绩也同分,则一并视为合格。
各专业合格标准
序号 | 专业 | 总分合格线 | 科目1合格线 |
1 | 法学 | 73.5 | 51.5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90 | 44.5 |
3 | 财务管理 | 80 | |
4 | 行政管理 | 90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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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https://zs.sdupsl.edu.cn/info/1002/8257.htm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