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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创业双50强高校”,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学校历史底蕴厚重,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沈阳轻工业高级职业学校,1956年迁至青岛,更名为青岛橡胶工业学校;1958年升格为山东化工学院,1984年、2002年先后更名为青岛化工学院和青岛科技大学,至今形成了“五校区一基地”的办学格局。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拥有5个博士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硕士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形成了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为代表的多个优势特色学科群,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4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行列,2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高水平学科。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现有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住鲁院士2人、聘任院士10人,国家杰青5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2人,教学名师2人,长江学者讲席教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国家优青3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0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等省级高层次人才54人。
学校坚持教学立校,现有本科专业76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4个。15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获得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国家级项目213项、省级项目139项。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先后获得1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现有轮胎先进装备与关键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聚合物加工技术及其相关热物理科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生态化工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高性能聚合物及成型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生态化工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孵化器等13个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与成果转移转化载体。通过科研成果转化培育或提供核心技术支撑而上市的公司已经达到了9家(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赛轮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王集团、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首个以山东省高校命名的卫星——“青科大一号”卫星发射升空;2021年5月,“天问一号”安全着陆火星,学校提供自主导航关键核心技术。学校专利转让数列全国高校第52位,获批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单位、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高校,因“政产学研融合”而闻名的“青科大模式”广受社会赞誉,并被国务院研究室《决策参考》、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以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深度报道。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同22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余所国(境)外高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获批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形成了涵盖理、工、艺等学科专业多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格局。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与德国帕德博恩大学合作成立的中德科技学院,纳入中德两国政府间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典范。牵头共建的泰中国际橡胶学院,是山东省首个本科境外办学机构。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深化人才强校、构筑学科高峰、提升治理能力,建设“特色鲜明、走在前列”的高水平大学奋斗目标,成为学校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定位、全方位要求和全过程引领。学校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扬“科大精神”、践行“橡胶品格”、贯彻“五有理念”,实施人才强校、学科筑峰、质量管理“三大战略”,加快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不断谱写高水平大学建设新篇章。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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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升本为统考,所以山东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3年山东专升本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二)2023年“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2023年山东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23日。
统考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生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满分400分。统考科目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校荐生、自荐生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须参加统考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