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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建于1975年,隶属于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托行业优势,以能源、建筑、城市管理三大类专业建设群为主,围绕天津区域能源产业强大的综合实力,凸显了行业优势的办学定位,助推了学院多方联动、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办学格局。
学院是天津市“十三五”提升办学能力“国内一流水平优质校”、“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具有教育部“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是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
学院党委带领全体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大做强职业教育的八项举措,坚持思想引领,打造了一支干事创业的育人团队,多次承办了全国有影响力的技能大赛及“职教周”系列活动等,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得多个全国及天津市奖项,成绩斐然。
学院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天津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三等奖,天津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实效奖,获批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市高校实践育人示范基地,荣获天津市文明学校称号等;教师荣获全国教师信息化大赛一等奖、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等奖项,获批教育部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学生荣获天津市高校“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开课大赛决赛一等奖,天津市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特等奖等。
学院把人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以做足做优做特建筑类专业,发展能源类专业,开发城市管理类专业办学定位,开设31个相关专业(含4个三二分段专业)。在专业培养方向上,学院突出体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增强办学活力,在内涵全面提升中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着力推行“政行企校研”五元融合的办学模式,将“工匠精神”和“担当、守正、有为、共进”企业文化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始终。学院加强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联动,整合资源、效能开放,推动打造职业文化环境,建设美丽校园,促进职业院校文化与优秀企业文化深度融合。
学校实施“温暖工程”,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化资助育人体系;建立了能源集团“聚能爱心助学金”,不让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为满足学生继续学习,提升学历的愿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构建了便捷、通畅、完善的学历提升体系,学生可通过推荐、高职升本、专接本等多种渠道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为优秀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岗位;与全国各地260余家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搭建广阔的就业平台,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6%以上,建院以来,学院为全国各地能源、建筑、电力、交通、城市管理等行业输送了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不忘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欢迎您报考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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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550114 | 室内艺术设计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天津专升本为统考,所以天津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年天津专升本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高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4年天津专升本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原则上于 2024年1月底前举行,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学校的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原则上为 200 分。各招生学校须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纸介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市高招办。
各招生学校要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如命题、制卷、考场编排、考试实施、评卷、分数合成、分数登统及成绩公布等),要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考试的公平和质量。
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全市统一考试。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考试方式。文化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语文基础和高等数学为 120 分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为 90 分钟。
各考试科目满分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
(3)考试内容和要求。各科目考试内容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等院校‘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各科目《考试大纲(2023 年 9 月修订,2024 年起启用)》为依据。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位置作答。
(4)考试时间。2024 年 3 月 17 日
上午 8:00—10:00 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
上午 10:30—12:00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下午 14:00—15:30 大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