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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源于1962年建立的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2006年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现隶属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坐落于海河教育园区,占地面积976亩,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在校生一万余名。
学院是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共建“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国家海事局批准的船员培训机构,具有国际海事组织(IMO)承认的船员教育与培训资格,是华北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备的海船船员学历教育和培训基地。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数字校园试点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和天津市高等学校智慧教育示范校。
学院下设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航运经济系、邮轮旅游系、信息工程系、工程技术系、基础教学部(体育部)、思政教学部8个教学部门,建有水上教学中心、全仿真船舶操纵模拟等百余个校内实训室,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建近150个实训基地。建院以来,学院先后向社会输送优秀毕业生2.8万余名,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学院围绕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聚焦“六精”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了航海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数智港航经济、邮轮旅游、现代信息技术、特种设备六个特色化专业群32个专业。其中,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被教育部等五部委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计划骨干专业;航海技术专业群和邮轮旅游专业群入选天津市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
学院积极推进产教融合,不断拓宽办学空间,与企业共建特种设备、数智港航经济、中船国际邮轮和信创产业学院等;牵头成立海韵国际邮轮人才培养职业教育集团和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工业检测产教联盟;推进11个专业“1+X”证书与人才培养方案融合创新;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与国际龙头企业皇家加勒比游轮集团合作共建国内首家国际邮轮人才培训中心;航海类专业全面实施订单培养。
近年来,学院多次承办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近500项,获得发明专利、著作权软件等知识产权350余件。研制国内首个《非自航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成功研发智慧自主探测式水下机器人;开展钢制悬链线立管(SCR)焊接新技术和材料的国产化技术攻关。构建了涵盖海船船员适任、海船船员专业和特殊合格证、船员素质提升、加勒比邮轮海员、陆岸人员技能和业务等培训模块全覆盖的培训格局,开展73项培训服务,服务社会能力持续增强。
学院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成功入选全国2022年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典型院校,获批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成立了中国天津海运马来西亚国际学院,积极推进乌兹别克斯坦鲁班工坊建设,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才培养。近年来,共培养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14个国家的留学生150余人。与法国、荷兰等国家的20余所院校开展交流互访。
学院多项重点工作受到新华社、新华网、央广网、《中国教育报》《天津日报》《天津教育报》等媒体关注报道,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新征程上,学院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内涵建设,锚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谋划布局,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努力谱写学院事业发展新篇章!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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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1 | 旅游管理 |
天津专升本为统考,所以天津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年天津专升本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高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4年天津专升本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原则上于 2024年1月底前举行,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学校的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原则上为 200 分。各招生学校须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纸介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市高招办。
各招生学校要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如命题、制卷、考场编排、考试实施、评卷、分数合成、分数登统及成绩公布等),要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考试的公平和质量。
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全市统一考试。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考试方式。文化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语文基础和高等数学为 120 分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为 90 分钟。
各考试科目满分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
(3)考试内容和要求。各科目考试内容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等院校‘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各科目《考试大纲(2023 年 9 月修订,2024 年起启用)》为依据。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位置作答。
(4)考试时间。2024 年 3 月 17 日
上午 8:00—10:00 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
上午 10:30—12:00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下午 14:00—15:30 大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