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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持“明德修身、术业专攻”的校训,发挥“企业办学,岗位培养”的独特优势,综合实力强,就业前景广。学院2020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位居天津市55所高校第二名。
学院坐落于国家级特色小镇——津南区葛沽镇,东临优美的滨海湖公园,西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海河教育园区。学院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建有20000平方米的学训中心、8000平方米的康复治疗中心、理实一体化教室、图书馆、标准体育场、空调公寓、学生健身房等基础设施。
学院创新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汽车类、康复类及信息类专业群的高质量同步发展,培养具备优良品德、掌握精湛技艺、追求精益求精和敢于创新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的专业设置紧密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选取人才需求量大、发展前景好的方向作为专业方向和课程研发方向,倾力打造人才培养体系,追求专业学科的全国领先。学院设有汽车工程系、康复工程系、信息工程系3个系部19个专业。学院以服务区域经济,满足汽车、康复及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宗旨,为汽车、健康及信息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的教师队伍以最充沛的活力和最饱满的激情投身崇高的高职教育事业。组建了百余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高级职称占专职教师总数的42.8%,“双师型”教师占专职教师总数的80%,形成“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中青年教师为骨干、企业一线兼职教师为依托”的师资队伍。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明德修身、术业专攻”校训,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让更多有志青年成长为能工巧匠,在创造社会财富中实现人生价值,形成了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
学院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开展了“校企共育”、“工学交替”、“订单培养”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专业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技能竞赛”为引领的教学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两年来,在第八届、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技能大赛——全国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技能大赛、天津市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等科技创新、技能展示、文体竞赛等各类国家级、省市级的比赛中,共获省级以上奖励18项。其中,国家级奖励8项。
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理论水平高,熟悉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开拓意识强,勇于创新,干事创业。在理事会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先进办学理念,深化校内体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新实施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体的办学模式,促进了汽车类专业群、康复类专业群及信息类专业群的高质量同步发展,努力培养具备优良品德、掌握精湛技艺、追求精益求精和敢于创新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依国家有关规定,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并设有绿色通道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学院将按照党和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和天津市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布局与结构的总体规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设置标准及学院的实际情况,精心培育优质特色专业,积极推进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职业素养和创新意识,掌握定向职业岗位专业基础理论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贡献力量。
类别 | 专业名称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520901 | 眼视光技术 |
天津专升本为统考,所以天津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年天津专升本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高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4年天津专升本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原则上于 2024年1月底前举行,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学校的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原则上为 200 分。各招生学校须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纸介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市高招办。
各招生学校要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如命题、制卷、考场编排、考试实施、评卷、分数合成、分数登统及成绩公布等),要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考试的公平和质量。
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全市统一考试。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考试方式。文化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语文基础和高等数学为 120 分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为 90 分钟。
各考试科目满分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
(3)考试内容和要求。各科目考试内容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等院校‘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各科目《考试大纲(2023 年 9 月修订,2024 年起启用)》为依据。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位置作答。
(4)考试时间。2024 年 3 月 17 日
上午 8:00—10:00 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
上午 10:30—12:00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下午 14:00—15:30 大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