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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广西中医药大学的办学基础为1934年成立的广西省立南宁区医药研究所,建校于1956年,1958年更名为广西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升格为广西中医学院,1970年南宁医学专科学校并入,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是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高校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

  学校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产学研医紧密结合、对外交流合作优势突出,有仙葫、明秀、北湖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00多亩。设有16个学院,3个直属公共教学部。有15所附属医院(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2所),1所附设中医学校,1家制药有限公司,1所独立学院。有重阳城老年公寓等一批在全国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学研基地和教学实践基地。

  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大力实施“人才强校、质量兴校”战略。学校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44人,有博士生导师81人、硕士生导师856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46.68%。拥有一批国家级、省级、厅级、校级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近五年有58人次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或荣誉称号,124人次获得省级人才项目或荣誉称号。有国医大师3人、中国中医科学院首批学部委员1人、全国名中医4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全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人指导老师54人,青年岐黄学者5人,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8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中共中央组织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7人等。

  人才培养质量快速提升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多人,有本科专业25个,其中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40门,自治区级优质特色专业(群)9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8个。国家级中药学实验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自治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自治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1个。毕业生就业率、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已连续15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5项,完成教育部专业认证4个。

  学科建设稳步发展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3个,是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2个;有广西一流学科3个,广西优势特色重点学科4个,广西重点学科6个,广西民族院校特色学科2个;广西中医药重点学科(含培育)55个。在2022年最新的ESI排名中,学校临床医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

  科学研究成果丰硕

  学校以中医药、壮瑶医药研究为重点,与自治区科技厅签约设立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壮瑶药联合专项,牵头申报广西中药民族药产业科技专项,助推广西中医药千亿元产业发展。

  加强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广西中医药科学实验中心是全国中医药民族医药最大的创新共享平台之一。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3个、中医药科研三级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5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8个,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含培育)4个。现有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广西协同创新中心3个、广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广西科技创新服务提供机构1个;获批“中国-东盟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国际创新中心”“北部湾经济区中医药产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华南分中心”等人才专项3项。

  2018年以来,学校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220项;获得项目立项3256项,合同资助经费30866.567万元。发表学术论文9584篇,其中SCI 论文1201篇;出版著作235部。有效授权发明专利240件,实用新型专利471件,外观设计专利20件。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奖项186项,其中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参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

  社会服务优势明显

  学校以科技成果服务于东盟国家、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全面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学校受政府委托编制《广西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并积极参与政府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等系列中医药、壮瑶医药相关文件,帮助玉林市、贺州市、上林县等编制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等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壮瑶药质量标准研究和广西中药民族药资源普查,为实现广西医药千亿元产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助推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

  2018年至2022年,学校共22名教师被选派为国家、自治区级乡村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实地科技服务共计1330余天(含往返),开展技术培训120余次、开展医疗义诊20余次。

  学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参与新冠肺炎感染疫情防控,共获得7项广西应急专项资助和2项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新冠肺炎防控专项项目。学校充分利用人才、技术优势,积极开展与基层医院技术帮扶工作,成立健康帮扶基地,开展“轮值村医”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为老百姓提供高水平的诊疗服务,极大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文化传承创新显特色

  学校循本而开弘,始终把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近年来,学校重点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实力雄厚的人文学科研究基地,是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治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自治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学校对壮、瑶等民族医药进行挖掘研究,创立了壮医药、瑶医药质量标准体系,出版了系列专著与教材,拥有多项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医药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做出了新贡献。

  学校重视弘扬与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医药文化特色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建成了系列中医药文化景观,将源远流长的华夏传统与博大精深的中医药文化融为一体,展现出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气息,充分展示了中医药文化的博大精深的独特魅力。

  国际交流合作广泛

  学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充分利用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在中医药民族医药、医疗保健、人才培养、科研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成立了中—泰传统药物研究联合实验室、中国—马来西亚中医药中心、中—加斑马鱼中药筛选联合实验室、中—澳传统药物现代研究联合实验室、中国—东盟传统药物研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地区)在中医药民族医药、医疗保健、人才培养、科研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形成以东盟国家及港澳台地区为中心、辐射全球的对外教育新格局。

  学校先后与美国、德国、加拿大等25个国家或地区的94所高校或机构建立交换访学、进修合作关系,架起了与国际医药界教育、医疗、科研等合作的桥梁,为促进中医药国际化,加强文化交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时代新征程新发展。学校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走向世界,不断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办学水平,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以中医中药学科为主体,医理工管协同、产学研结合突出、民族医药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区域一流的综合性高水平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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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升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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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专业名称

广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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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广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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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广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分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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