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疆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招生简章中明确了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收费标准等信息,想要报考该院校的同学建议仔细查看以下招生简章,加深对该院校的了解。
第一章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应用型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201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名,学开设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30个本科专业,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建设技术研究中心(平台)7个,拥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00余个,精品学生社团23个。近年来,学生在大学生数学建模、计算机设计大赛、英语竞赛等各类大赛中获奖400余项。
学校工训实习基地1.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过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48万余册,电子图书53万册,期刊1617册,电子文献数据库4种,拥有国内先进的大数据中心,已形成完备的现代化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学校占地面积2856亩,由清华大学建筑研究院设计,整体布局大气恢弘,背靠天山,四季皆景。学校积极打造绿色校园、生态校园、花园式校园,绿化率达70%,隔街与疆内最大的国家湿地公园相望,形成了校在城中,学在林中,人在园中的生态育人氛围。
学校立足阿克苏,扎根南疆,面向新疆,放眼全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与创新为己任,秉持“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校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书写隽永篇章。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为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学校招生办公室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纪检监察室指导与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二)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的退役士兵。
二、招生计划
三、收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费收取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2000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 〕 28号)执行,即:理工类专业 3500元/生·学年;财经类专业3200元/生·学年;文科类专业3100元/生·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0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
第四章录取规则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招生专业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第五章新生入学
被录取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生工作部书面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为,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基本学制为2年,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xx专业本科学习”。学生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
学生在校期间根据成绩及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第六章附则
新疆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理工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本简章由新疆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学府西路1号邮
编:843100
联系电话:0997-2205566传真:0997-2205500
网址: http: / /www.xjit.edu.cn
招生网址:http: //www.x jistedu.cn/zsjy/zsx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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