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伊犁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苏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学院、电子与工程学院、霍尔果斯商学院、融媒体学院、语言文化教育中心等17个教学单位。现有57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农学10个学科门类。
现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法学、教育学、化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有教育、体育、法律、新闻与传播、资源与环境、旅游管理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49个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
学校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用物理学、化学、学前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学、音乐学、广播电视学、环境科学、旅游管理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生物科学、应用化学、应用物理学3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物理学2个自治区紧缺人才重点专业;幼儿园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经济法学、幼儿园课程、复变函数、近世代数、心理学、中国画技法、物理化学、经济法学、声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0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近世代数、现代哈语、大学物理学、有机化学、文学概论、外国文学、复变函数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外国文学1门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现有教职工1283人,其中专任教师892人,教职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158人,硕士研究生学历827人,在读博士102人;高级职称346人,中级职称43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5人,自治区教学能手9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培养人选6人,入选自治区天山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3人,自治区天山雪松计划1人,自治区天池博士6人,万人计划后备人选1人,自治区文化名家1人,伊犁英才1人。2018年以来,共引进“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28人,先后聘任名誉教授6人,特聘教授27人,客座教授55人,外聘教师200余人。学校聘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2人、客座教授38人、特聘教授1人。学校教师在各类教学大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各类教学竞赛奖多项。
学校在校学生23371人,其中本科生21861人,硕士研究生1510人。占地总面积85.2万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29.62万平方米,宿舍18.65万平方米,现有18个单位直属管理的实验中心,使用面积25088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69亿元,教学实验仪器设备14442台(套)。图书馆总藏书量139.61万册,其中纸本馆藏95.78万册,电子馆藏43.83万册,9个在线数据库。
为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学校与南京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7所高校签订校际合作协议书,在应用物理学、英语、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法学、贸易经济、新闻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会计学、化学、应用化学、植物保护、体育教育、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历史学、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广播电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美术学25个专业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合作,充分发挥对方双一流高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特色专业和师资优势,协同提升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教育根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品正学实”的校训,发扬爱国、崇德、勤奋、求实的光荣传统,努力建设成为办学特色鲜明,重点学科领先,教师教育优势突出,服务社会能力强劲,区内先进、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二年制本科培养。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6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五、学费标准
参照伊犁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六、学籍管理
入校通过学籍复查即可取得正式学籍,之后依照《伊犁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伊师校发〔2021〕125号)进行管理。
七、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毕业所需学分达到伊犁师范大学毕业标准者,准予毕业,学校发毕业证书,证书注明“在本校xx专业两年制本科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单位为伊犁师范大学。
八、其他说明
免试入学和加分录取政策、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录取等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6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本简章由伊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简章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伊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伊犁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伊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8129389、813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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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99-812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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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址:https://zsw.ylnu.edu.cn
资料来源:https://zsw.ylnu.edu.cn/web/#/Detail?id=49b364b3-f826-443e-aa71-a3185728ab8c&nodeNum=0101&OtherNum=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