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
登录 登录 注册 注册

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400-023-1785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微博关注

在线客服

顶部

切换栏目
选择分类
升本政策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专业对照
招生院校
历年试题
分数线
成绩查询
报考流程
升本培训
选择地区
重庆专升本
云南专升本
贵州专升本
四川专升本
山东专升本
湖北专升本
河南专升本
陕西专升本
浙江专升本
山西专升本
安徽专升本
河北专升本
甘肃专升本
江西专升本
新疆专升本
湖南专升本
辽宁专升本
海南专升本
天津专升本
宁夏专升本
内蒙古专升本
黑龙江专升本
广西专升本
点击筛选
取消筛选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升本资讯 > 正文

​新疆科技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发布!(含招生计划)

2023-06-19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1708
导读:本文是新疆科技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等信息,由好老师升学帮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新疆科技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代码(国标):13561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概况

  新疆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着力打造财经类、计算机类、医学类“三大主干学科集群”,形成“工管结合、医管结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多年来,连续培养了17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万余人,教职工768名,专任教师中92.4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校分为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70亩,建筑面积56.85万平方米,其中:东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占地面积2000亩,建筑面积20.85万平方米;西校区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占地面积1070亩,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

  学校现已开设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审计、医疗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税收学、电子商务、法学、新闻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纺织工程、轻化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等24个本科专业,药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3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等6个学科门类,拥有会计学、财务管理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电子商务运营实践》《旅游线路设计与实践》等3个省级一流课程。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化工与纺织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基础教学研究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研究部等10个教学机构,设有17个党政管理及教辅机构。作为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联盟骨干单位,与政府、企业、行业单位广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师生实践能力。

  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新疆科技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定位,强化办学优势,彰显办学特色,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大学,努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三、培养方式

  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被录取的考生统一转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单独编班,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按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由培养各二级学院负责。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3.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4.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 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五、录取办法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六、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 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执行如下:

  学费收取标准: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财务管理等4个专业学费3200元·生/学年;电子商务专业学费35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收取标准:6人间800元·生/学年。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不予为其注册学籍;

  (三)学校在学生入校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经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五)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专业。

  八、毕业证书颁发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本校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新疆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新疆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四)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科技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时,以本简章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十、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东校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

  西校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邮编:841000)

  新疆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咨询电话:0996-8663107 、8663108

  新疆科技学院教务处:

  联系人:贾老师

  咨询电话:0996- 8663113

  学校网址:http://www.xjust.edu.cn

  邮 箱:xjkjxyzb@163.com

资料来源:https://www.xjust.edu.cn/zsw/info/1047/1380.htm

推荐专题
留言咨询
* 姓名
* 手机
* 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