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新疆师范大学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沐浴着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春风,四十多年来始终与改革开放同成长、共命运,走出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路子。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学校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现有20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7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学校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0762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培养方式
“专升本”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两年,根据录取情况实行单独编班,学校为“专升本”学生制定单独培养方案。
四、学费标准
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6000元/年;理工类本科3500元/年;外语类本科3800元/年;体育学类本科3300元/年;文科类本科3100元/年。
五、学籍管理
依据《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暂行规定》,“专升本”学生学籍管理纳入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并进行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六、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修读完成拟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标准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符合我校学位授予细则条件的授予相应门类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处联系电话:09914112266
教务处联系电话:09914112140
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邮编:830017)
资料来源:https://www.exueshi.com/news/5-4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