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
登录 登录 注册 注册

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400-023-1785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微博关注

在线客服

顶部

切换栏目
选择分类
升本政策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专业对照
招生院校
历年试题
分数线
成绩查询
报考流程
升本培训
选择地区
重庆专升本
云南专升本
贵州专升本
四川专升本
山东专升本
湖北专升本
河南专升本
陕西专升本
浙江专升本
山西专升本
安徽专升本
河北专升本
甘肃专升本
江西专升本
新疆专升本
湖南专升本
辽宁专升本
海南专升本
天津专升本
宁夏专升本
内蒙古专升本
黑龙江专升本
广西专升本
点击筛选
取消筛选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升本资讯 > 正文

2023年新疆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发布!(含招生计划及学费)

2023-06-20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4207
导读:本文是2023年新疆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发布,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等信息,由好老师升学帮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2023年新疆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的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培训班;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1962年转制为新疆财贸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财经学院建制。2000年,新疆财经学院与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

  二、招生计划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数

普通批

建档立卡计划

学费

50301

新闻学

54

46

8

3200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4

29

25

3500

120203K

会计学

90

75

15

3200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87

75

12

3200

120601

物流管理

79

70

9

3500

120901K

旅游管理

73

66

7

3200

120902

酒店管理

77

69

8

3200

  三、培养方式

  我校录取的新闻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会计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的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学生将升入普通本科相关专业大三年级学习。在学生专科培养的基础上按照我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两年本科教育的培养。

  依据《新疆财经大学普通类和单列类学生混合编班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21]70号),单列类(选考英语)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总分的40%(284分),方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涉外专业单列类(选考英语)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总分的45%(320分),方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单列类(选考语文)学生,MHK考试成绩达三级甲(含)及以上,方有资格毕业和申请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一)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报考酒店管理专业需要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三)报考新闻学专业需要有较好的语文基础。

  五、考试录取办法

  2023年专升本考试由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两门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语文,每门科目考试满分150分,满分300分。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六、学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新闻学专业、会计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物流管理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

  七、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学籍管理纳入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并进行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读完成拟升专业三、四年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注明“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符合我校学位授予细则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九、入学政策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等,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书面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十、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联系电话:0991-7804693

  新疆财经大学网址:http://www.xjufe.edu.cn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49号

  资料来源:https://www.exueshi.com/news/5-47244


推荐专题
留言咨询
* 姓名
* 手机
* 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