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 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学校代码:13560)
新疆第二医学院坐落于国家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 ——新疆克拉玛依市,是一所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 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前身为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全 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新疆医科大学与克拉玛依市采取合作办学的方式共同建设 厚博学院。2015年9月,厚博学院整体迁至克拉玛依市。2021年1月,教育部批准厚博学院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现 有专业实验室150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6628台(套), 总值680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总量41万余册,电子图 书10万余种,订购电子期刊1.4万余种,拥有学位论文268万余篇。
学校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 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13个本科专业。现有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 业建设点,8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获批基础医学教学 实验中心、药学教学实验中心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 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695人,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学校先后与自治区人民医院等11家非隶属附属医院签 约挂牌,签约教学实习基地55家,其中含三级甲等医院34 家,国家级住培基地14家,自治区级住培基地9家,基本 覆盖南北疆所有地州,构建了“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 院+教学基地”的实践教学体系。现为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跟国内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步伐, 瞄准建设“特色鲜明、疆内一流、区域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 医学院校的奋斗目标,坚守教育初心、勇担育人使命,为办 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及条件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 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以计划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 、培养方式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五、学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 报到注册时交纳。2024年专升本招生各专业学费为4000元/ 学年,6人间住宿费每人每学年800元、4人间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0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
六、学籍管理
依据《新疆第二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专升本学籍单独注册,且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七、毕业证书发放
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德 智体美劳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 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
八、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根据所学专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九、入学政策
(一)按照自治区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 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按学校有关要求 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 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自治区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 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不予注册学 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 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 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按照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12号
邮编:834000
电话: (0990)7563666、7564818、7564879
网址:http://www.xjs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