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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滇西北唯一的公立高等院校。
学校始于1906年丽江府中学堂师范简易科,1913年改设省立第六师范学校,1942年创办国立丽江师范学校,1956年创建丽江师范学校,1968年更名丽江地区师范学校,1995年再更名为丽江民族师范学校;1978年开设丽江师专班,1984年在丽江师专班基础上建立丽江教育学院;2001年丽江教育学院与丽江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新的丽江教育学院,2006年丽江教育学院改制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经117年的办学实践,学校形成了“百年师范教育传统深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示范显著、服务滇西北发展卓有成效”的办学特色,为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和谐稳定、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滇西北教师的摇篮”。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12个学院,其中教学实体型学院10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106人。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39个(其中,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4个)、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113个(其中,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2个、附属幼儿园2所、附属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1所、附属高中2所)。
坚持“人才强校”,提高师资队伍素质。现有专任教师509人,其中本校专任教师407人、兼任教师折合数101人、外籍教师1人。本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28人,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56.0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40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3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42.26%;“双师型”教师180人,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44.23%。现有云岭学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2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专家1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名、云南省师德标兵2人、云南省优秀教师1人、云南省优秀辅导员6人次、云南省最受学生敬佩辅导员3人、云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2人、云南省高校十佳易班辅导员1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3个。
坚持“教学立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开设有48个专科专业,合作开办本科专业1个;强化“OBE”教育理念,培养“双证双能型”人才。2010年学校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6年学校通过“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评估”。2018年以来建设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8项,荣获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一等奖3项)。2021年,承办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第九次理事会暨联盟高校党委书记、校长高峰论坛。2018年以来,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620项。2018—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升学就业率比例逐年增加,2022年升本率达到76.42%。2018—2022年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6.60%以上。2016、2017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2018年被评为“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良好高校”和“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先进集体”。
坚持“科研兴校”,提升科学研究能力。2018年以来,新增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级科研平台2个,成立“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新增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42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青年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0项;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03篇,出版学术著作42部,获授权专利68项,被党委政府、行业产业采纳咨询报告184份。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4项。2021、2022连续两年承办由华东师范大学、南京晓庄学院、长沙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四所高校联合支持的丽师学术交流周。2022年,联合南京晓庄学院主办“基于儿童,面向未来的卓越小学教师培养”国际学术研讨会。
坚持“制度治校”,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优化“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治理结构,建立校长顾问制度。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术委员会实施办法》《教代会实施办法》《理事会实施办法》等基本制度,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保障学校内部治理机构运行更加规范、高效。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释”,从制度源头推进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学校实施“强院兴校”行动,逐步扩大学院的办学自主权,打造“一院一品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依法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文化塑校”,培育丽师精神气质。秉承“德高业实、丽泽三江”校训,强化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创演民族歌剧《桂梅赞》,传唱学校教师禾雨创编的歌曲《北京有个金太阳》,打造“重走长征路”实践研修品牌;构建了“桂梅精神人人践行、红色歌曲个个传唱、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民族团结处处花开、文明习惯时时养成”的校园文化特色,获“第二届云南省文明校园”。学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探索形成“八个一”教育体系。建有“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丽江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丽江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坚持“开放办校”,拓展交流合作领域。扎根丽江办大学,完善“校地共建、城校共生”协同育人机制。全面落实华东师范大学、南京晓庄学院、长沙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等四校“组团式”对口支援工作,全力实施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项目,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拓展与行业企业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英才培养”“订单式培养”等合作办学模式,通过产教产学融合,服务地方发展,服务学生发展。服务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积极与菲律宾、泰国、缅甸等国高校开展人才培养的交流合作。
坚持“硬件壮校”,夯实办学基础条件。现有土地面积965.69亩,有校舍总建筑面积35.22万平方米(含在建面积13.59万平方米和非产权独立使用面积4.00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9.83万平方米。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32.09万元,有馆藏纸质图书94.22万册,电子图书2万册。
坚持“服务荣校”,增强社会服务能力。1906年以来,一直坚守师范教育传统,累计培养了4万余名长期扎根基层的中小幼教师。始终坚持以服务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累计有近万名毕业生成为滇西北三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的中坚骨干。服务滇西北基础教育发展,促进教育振兴乡村和乡村教育振兴,设立“丽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滇西北中小幼教师达6.82万人次。服务滇西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培养了5000余名文化旅游专业人才。服务滇西北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在纳西族东巴文化传承创新方面作出了独特贡献,探索和形成了教师、课程、教材、科研、学生“五位一体”的传承体系。全面服务丽江市打造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乡村振兴示范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三个定位”,为助力丽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德高业实、丽泽三江”的校训,弘扬和践行“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风、“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教风、“博学弘德、励志笃行”的学风,坚持“扎根丽江,立足滇西北,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融入一带一路”的办学定位,按照“党建引领、以本建专、强院兴校”的发展思路,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
类别 | 专业名称 |
---|---|
570115K | 现代教育技术 |
570111K |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 |
570110K | 体育教育 |
2025云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云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院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含省内外大学生在云南省参军后退役复学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体育成绩合格(残障考生除外);取得省内外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并于毕业当年在云南省应征入伍且退役2 年内(2023 年9月1日以后至专升本报名前正式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取得省内外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由云南省各级项目办招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1 年期满或 2 年期满或 3 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 年内(2023年1月1 日以后至专升本报名前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第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在云南省应征入伍的省外退役毕业生和云南省各级项目办招募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除外);
(三)违反教育部令第 33 号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四)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罚、处罚期内的;
(五)体育成绩不合格(残障考生除外);
(六)无对应专升本招生专业的专科毕业生;
(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八)往年已被我省专升本免试录取,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学生。第十五条 所有参加专升本考试招生的考生(含免试)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免试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分为信息采集、资格审核、报名确认和缴费。
云南省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类别及考试科目设置
专业类别代码 | 专业类别名称 | 公共课 2 | 公共课 1 | 专业课 |
41 | 美术学 | 公共英语 | 大学语文 | 素描、色彩 |
42 | 艺术设计 | 公共英语 | 大学语文 | 设计基础、专业设计 |
43 | 音乐学 | 公共英语 | 大学语文 | 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视唱 |
44 | 音乐表演 | 公共英语 | 大学语文 | 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视唱 |
45 | 舞蹈学 | 公共英语 | 大学语文 | 舞蹈素质测试、舞蹈自选片段、舞蹈即兴模仿 |
46 | 艺术教育 | 公共英语 | 大学语文 | 专业主修、基本素质测试 |
47 | 广播电视编导 | 公共英语 | 大学语文 | 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考试 |
51 | 体育 | 公共英语 | 大学语文 | 基本素质测试、专项 |
61 | 计算机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数据结构 |
62 | 电气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电路 |
64 | 农学 | 公共英语 | 公共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 | 植物学 |
65 | 动物 | 公共英语 | 公共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 | 动物学 |
66 | 医学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医学综合 |
67 | 数学 | 公共英语 | 高等代数 | 数学分析 |
68 | 化学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专业化学(无机及有机化学) |
70 | 机械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机械设计基础 |
71 | 土木工程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结构力学 |
72 | 地质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地质学概论 |
73 | 测绘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测绘类专业考试 |
74 | 护理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护理类专业考试 |
77 | 临床医学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医学综合 |
78 | 口腔医学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医学综合 |
79 | 口腔医学技术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医学综合 |
80 | 医学检验技术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医学综合 |
81 | 医学影像技术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医学综合 |
82 | 康复治疗学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医学综合 |
83 | 药学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医学综合 |
84 | 水利 | 公共英语 | 高等数学 | 水利类专业考试 |
省统考的文化课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9—30 日,见附件 1。考生于 2025 年 3 月 24—28 日自行登录“云南省专升本考生管理系统”下载准考证并打印。考生不得对准考证进行任何编
辑,须持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见附件 2。除艺术、体育专业考试外,公共课各科分值为 150 分,专业课分值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
申请免试考生是否参加省统考,由考生自行决定。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省统考和普通批次录取的资格,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省统考和普通批次录取。
考试大纲于报名前发至各高等学校,学校负责发放给学生,考试内容为专科所学内容,不指定教材。艺术、体育专业统考委托有关本科高校组织。省统考科目全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
采用纸质试卷、答题卡答题。考生考试时各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