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
(一)教职员工
1.行政人员、教辅人员:2022年8月23日前返丽,8月30日到校上班。
2.任课教师:8月26日前返丽,9月2日到校,各单位组织开展开学前准备工作;9月5日开始上课。
3.后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返校时间由总务处安排通知,相关人员需于进校前至少提前7日返丽。
(二)学生
2022年9月2日上午8:00,学生园区开园。
按照教育部“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要求,结合丽江市“省外师生员工延期至2022年9月13日之后开学返校”的具体要求,各年级学生原则上按以下时间错峰返校:
1.2021级、2020级、2019级学生:云南省内的学生分别于9月3日—4日错峰返校,报到注册;9月5日开始上课。云南省外的学生于9月5日起在家通过“雨课堂”等智慧教学平台进行线上上课;并分别于9月16日—18日分别错峰返校,报到注册。
2.专升本新生:于9月3日—4日报到注册;9月5日开始上课。
3.全体本科及专科新生:于9月14日—15日报到注册,9月16—18日进行入学教育、体检等事宜;9月19日开始上课;军训事宜另行通知。
二、暂缓返校人员
(一)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
(二)返校前7日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和返校必经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员工;
(三)未完成3日内两次核酸检测的返校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或已发生本地传播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经研判有外溢风险的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
(四)处于隔离治疗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师生员工;
(五)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
(六)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居住地或丽江市有规定,不允许离开居住地或返回丽江市的师生员工。
三、返校程序及要求
(一)师生返校返岗
1.全体师生员工返校(返岗)前须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所有师生员工,返校前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云南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方能返校。
中高风险区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当地风险等级降为低风险后(或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回省内常态化防控区后),居家隔离7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方可返校;7日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或已发生本地传播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经研判有外溢风险的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方可返校。确诊者、无症状感染者、密接者、次密接者、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者等属于中高风险管控人员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云南健康码、行程码红码或黄码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属地政府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每日自我健康检测,并按时、如实通过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端)上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授权获取地理位置,以便学校查询。秋季学期开学入校前,学校将严格审查返丽前7天健康状况及活动轨迹。学生需随时与辅导员保持联系。
2.返校申报
(1)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于返校(返岗)前2日内,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子菜单“综合服务平台”填写“返校(返岗)申报”,上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人事处备案,大门口核验(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进校码、佩戴口罩及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2)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在报到前7日做好健康监测工作。于返程前3日内,通过“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端)的“返校登记”程序申报返校,上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生成“返校二维码”,返校时在大门口核验(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卡、进校码及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返校审核工作,务必抓紧抓实抓细学生健康状况摸排,精准掌握学生行程轨迹,务必将审核结果提前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做好学生返校途中个人防护培训,确保学生能够按时、安全、有序、顺利返校。
(二)校内后勤服务与保障人员管理工作
总务处要细化工作措施,明晰工作流程,加强对所有从业人员的管控,严格做好餐饮、商铺、超市、快递等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测与管理,特别是对食堂运营各个环节(包括食材采购、配送等)从业人员的健康管控;人事处、保卫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在常态化防控区域的从业人员需在开学入校前7天前返丽,返校时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严禁进校。
(三)相关要求与说明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上述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服从属地管理,履行好四方责任,要以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将相关精神传达至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全体新生,耐心细致做好因返校时间调整带来的各项后续服务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及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做好开学有关准备工作。
2.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云南省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事项技术指引(第二版)》要求,开学后前三周实行严格管理,学生及住校教职工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每日健康上报和活动轨迹追踪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严格按云南省教育厅和属地政府最新要求及时部署落实。校外居住教职工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出入校园门禁管理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违反防控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员工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单位人员管理,认真摸排和准确掌握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科学判定健康风险等级。对暂缓返校师生必须摸清底数,多关心沟通,妥善协调好有关工作,做好思想工作,做好线上教学安排。
4.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附件2),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疫苗接种务必做到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不麻痹松懈,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少聚集,非必要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返校途中尽量减少使用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学生,应妥善保存公共交通工具票据,以便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返校途中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尽量佩戴N95口罩;保持手部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擦拭消毒。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的,务必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报告学校,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若返丽途中或返校后发现健康码或行程卡变化,或接到出发地(途经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提示来电或短信,或被判定为密接者、次密接者的师生员工,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和学校。
5.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变化情况和上级指示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全体师生员工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