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规定,为做好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有关工作,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事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23日前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相关依据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如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单位及个人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邮编:650223;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102789;邮箱:519112819@qq.com。
附件:拟申报设置有关高等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