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滇池学院(原云南大学滇池学院)(DIANCHICOLLEGE)。第四条学校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3326。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学校基本情况:滇池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1年开始招生,其前身是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校设有11个学院,50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在校生近25000人,培养目标为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第九条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位于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杨林校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文轩路。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滇池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学制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专升本各类别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云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类别及专业:
(一)经济管理类:包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创业管理等专业;
(二)政教类:包含法学、社会工作等专业;
(三)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四)汉语言文学类:包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告学等
专业;(五)广播电视编导类:广播电视学专业;(六)计算机类:包含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
(七)土木工程类:包含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城乡规划等专业;(八)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专业;
(九)美术学类:绘画专业;
(十)艺术设计类:包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十一)泰语类:泰语专业。
第十五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学制为三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二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专升本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及相关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所有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方向:美声演唱与歌剧方向、民族声乐与民族歌剧方向、流行演唱与音乐剧方向、钢琴演奏方向。
第二十条 专升本免试计划根据《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办法》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2024年专升本新生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备案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
(一)学科门类为文学、教育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泰语等7个专业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
(二)学科门类为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创业管理、法学、社会工作、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城乡规划等19个专业收费标准为22000元/生·学年。
(三)学科门类为艺术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音乐表演、绘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6个专业收费标准为29000元/生·学年。
(四)住宿费标准:4人间公寓1200元/生·学年:6人间公寓8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3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校级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千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奖助政策体系。
第七章 入学及毕业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专升本录取新生名单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2024年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指南》中的安排为准。
第二十五条 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新生应按我校《新生入学指南》的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不能如期毕业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专升本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
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滇池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滇池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滇池学院招生工作的唯一机构为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第二十九条 滇池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有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滇池学院2024年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由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及联系方式:电话:(0871)64316805、64313233
地址: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
邮编:650228
学校官网:https:/www.d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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