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0年普通免试专升本实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16号)提出的“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5〕109号),2020年将继续开展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入学资格
(一)符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报名条件,且通过当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优秀获奖学生免试:国家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及国家行业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独立举办或联合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个人单项奖,以及获得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及以上、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主要负责人(获奖项目成员排名为第一人)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普通本科高校相关专业。
(三)优秀南亚东南亚语学生免试:获得云南省高等学校南亚东南亚语种(泰语、缅甸语、越南语)专业八级应用能力考试合格及以上等次证书或者专业四级优秀等次证书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就读对应的南亚东南亚语种本科专业。
以上三条,第(一)条为必备前提条件,第(二)、(三)条为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二、免试招生院校和专业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资格及相关本科专业招生的省内本科院校,均可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符合优秀获奖学生免试条件学生,原则上首选与本人所学专业及获奖所属专业类别一致的省内本科院校所公布的专升本专业,若高职毕业生获奖所属专业类别和公布专升本招生专业无法对应的,可申请省内专升本本科院校的相近专业,毕业院校、招生院校负责做好接受免试申请等相关工作。考生本人专科所学专业是否可申请对应的省内专升本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由专升本招生院校审定。无对应相同或相近专业可报考的,由毕业院校做好学生的解释说明工作。符合优秀南亚东南亚语学生免试资格的学生,只能报考省内专升本本科院校对应的小语种专升本专业。如报考其他专业,则撤销免试资格。
三、报名
2019年12月底前具备免试条件的学生,请于2019年12月13—16日到所在(毕业)学校,按专升本报名要求,完成高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毕业生报名工作。
四、免试申请
具备免试就读本科院校资格并完成报名程序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请向所在(毕业)院校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4)一式1份。
(二)毕业证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
(三)大赛获奖证书或小语种等级考试证书(或由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等级考试成绩证明单)。
(四)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申请表(附件2-1)一式1份。
五、资格审核
高职毕业生的申请材料由高职院校完成审查并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关本科院校,本科高校参照《通知》要求,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后,将考生报名材料和《云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尖毕业生资格审查汇总表(高职毕业生适用)》(附件2-2)一并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高教处。其中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资格由职成教处负责审核,优秀南亚东南亚语学生免试资格由高教处负责审核。
六、公示及录取
(一)招生高校根据相关招生文件要求,于2020年2月15日前确定合格名单,学校要在本校校园网按照相关要求公示合格名单及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将合格名单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高教处,经审核无误后于2020年3月底前在教育厅网上公示合格名单及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及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在办理录取手续前,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免试工作时间安排及流程。
具备免试条件的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流程
时间 | 内容 |
2019年12月16日前 | 考生完成《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的填表、审核、签字、盖章。 |
2020年12月13—16日 | 1.学生提供大赛获奖证书或小语种等级考试证书(或由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上报纸质免试申请材料,毕业院校审材料、证书(或由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扫描成电子图片网上上传,完成免试资格审核。 |
2020年1月30日前 | 学生纸质免试申请材料上报招生院校审核。 |
2020年2月15日前 | 招生院校纸质免试申请材料上报同时上报招生院校、职成教处、高教处。 |
2020年3月底前 | 职成教处、高教处完成合格名单审核,在教育厅网上公示合格名单及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
2020年4月10日前 | 将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及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高等学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工作要坚持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资格审查,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有关院校、各地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 系 人:胡梅芳
联系电话:0871—65102713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 系 人:王文婷
联系电话:0871-65141426
省招生考试院(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871—6515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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