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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职教先进单位——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和浙江省重点中专——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建立,传承了优秀职教基因和匠心育人文化,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先后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以及“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
学校地处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设置与区域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等万亿级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等8个专业群,开设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和33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1万余人,毕业生留甬就业率年均6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保持在94%以上,有效支撑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双师双能”师资队伍,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教学名师、全国行业教学名师、教育部产业导师资源库技术技能大师、黄炎培职业教育“全国杰出教师”、“全国技术能手”、“浙江工匠”等获得者13人,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服务先进制造专业领军教学团队1个。
学校以“融港链天下、荟智育匠才”为发展愿景,持续推进政校企三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形成“地市共建、区校合作、院园融合”的地方高职院校办学“宁波模式”。持续与海天集团、吉利汽车、镇海炼化、浙江恒河等全球、全国行业领先企业开展“双元制”“订单式”人才培养,共建“海天大学”等企业大学、产业学院,是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着力开展“生产生活一线科研”,校企共建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劳模(技师)创新工作站等科研创新平台,参与牵头制订国家、省市行业技术标准37项,是国家自然基金依托单位,成果转化为企业增值年均超13亿元。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建设形成“素能融合、专创融合、书证融合、数教融合、学研融合、赛教融合”的“六融合”人才培养模式。10个骨干专业、6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入选教育部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主持建设“职业教育半导体照明技术与应用专业教学资源库”“高等职业教育物流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等4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牵头制订教育部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教学标准和人社部国家职业技能新标准。作为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形成了普及激发—实践培育—孵化选拔的“三螺旋式”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构建了“创客培育+创业孵化+企业加速”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学生在各类学科和技能竞赛成绩居于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学校大力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国际化办学。引进澳大利亚TAFE、英国EAL、德国双元制AHK等职业教育体系和模式,着力本土化开发与建设,创新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作为商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教育部“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以及全国首家“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牵头成立单位,在国际职教合作交流中起到引领作用,累计为123个发展中国家开展面向官员为主的培训达3691人;累计为近60家中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拓展业务;在贝宁成立“中非(贝宁)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在斯里兰卡成立“丝路学院”,为肯尼亚、老挝、卢旺达、缅甸等多国提供了职业教育整体建设方案,入选“未来非洲——中非职教合作计划”并成为中非技能等级证书项目秘书处,已逐步成为“一带一路”国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引擎;职教国际研究水平居国内领先,已成功出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蓝皮书》“南亚卷”“东盟卷”。学校成为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中方执行秘书处。
类别 | 专业名称 |
---|---|
570205 | 商务日语 |
570201 | 商务英语 |
550112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2024年浙江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浙江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年浙江专升本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一)我省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024年浙江专升本考试科目:
艺术、体育类专业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高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的高校专业志愿。
(一)各科分值
满分均为150分。
(二)考试日期
2023年4月20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三)考试组织
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1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自主前往熟悉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