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与要求
注:考生志愿填报时请仔细核对专业代码与备注。
二、报考、填报志愿、录取与学籍管理
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详细通知见:(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4028485075d557f00176b316d5e40600.html)。录取工作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执行。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专业所属校区安排详见招生计划表备注栏。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
学校网址:https://www.zcm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zcmu.edu.cn
招生办邮箱:zsb@zcmu.edu.cn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2020年录取情况 2019年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