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事关退役大学生士兵切身利益,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学校免试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免试专升本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规范招生管理。招生高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免试专升本实施办法和招生简章。要认真组织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切实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测试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招生简章,公开报名、考试、录取、咨询投诉电话等工作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招生服务。各地各高校要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大免试专升本政策宣传咨询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要全面准确解读免试专升本实施办法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要做好涉考防疫、测试场所秩序维护等综合保障工作。
四、严肃考试招生纪律。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及时查处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源地址:https://zs.zjvtit.edu.cn/a/202216/9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