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学校代码:14206
浙江省招生代码:0185
校址:浙江省嘉兴市商务大道168号
邮编:314051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一、总则
1、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 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函〔2023〕364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2、本章程适用于同济大学浙江学院2024年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
3、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一所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由同济大学、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举办。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位于嘉兴市商务大道168号,校区占地面积830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三、学历、学位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四、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负责实施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章程,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其下设专家委员会、纪检监察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实施相关具体招生工作。
2、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小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教务处牵头,后勤处、保卫处、宣传部和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
五、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1、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面向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专业要求,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六、考核方式和录取办法
(一)考核方式
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组织职业适应性综合测试(以下简称“综合测试”),未按要求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申请报考资格,不能进入后续的录取环节(免综合测试的考生除外)。
1、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以学校官网“招生专栏”公布的时间为准。
(2)地点: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浙江省嘉兴市商务大道168号)。
2、综合测试方式及内容
综合测试方式: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质。
测试内容主要由政治法治素养(满分40分)、军事理论素养(满分30分)和专业潜质(满分30分)三部分组成,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其他事项
(1)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优先录取,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2)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当轮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对应招生类别和招生专业计划数,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均录取,不再组织本轮综合测试。
(二)录取办法
1、学校将依据综合测试分数,对同一招生类别内的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按排序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相同,按以下规则排序:按综合测试成绩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序依次为:政治法制素养、军事理论素养、专业潜质。
2、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3、若第一志愿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第二志愿名单按第一志愿录取的工作流程进行。以此类推,直至第三志愿结束。具体时间将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免试专升本录取工作进程作相应调整,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招生专栏”。
4、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官网“招生专栏”查询。
5、学校对录取新生的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新生报到和入学复查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录取高校报到注册。
2、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进行信息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收费标准
1、学费 2024年入学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一学年学费,以后按年度结算,具体标准如下:
九、其他
1、学生除享有国家提供的各项奖、助学金外,还有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在校学习优秀者。同时还设有多种专项奖学金。
2、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优先申请。
3、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3-82878218。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5、学校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招生考试疫情防控方案;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招生考试工作出现特殊状况,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招生考试安排进行调整并通告。
6、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 2024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7、其他注意事项: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官网“招生专栏”相关信息。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商务大道 168号
邮编:314051
电话:0573-82878016
传真:0573-82316672
E-mail:zjxyzsb@tongji.edu.cn
网址:http://www.tjz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