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家代码:13292;浙江省代码:0117。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大学路8号。
第九条 学院简介: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于1999年经浙江省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5年列入浙江省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高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新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1个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2个浙江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新兴特色专业,1门教育部国家在线精品课程,3门浙江省精品课程,3门国一流课程,20门浙江省一流课程,5门省级思政示范课程。2023年,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数学建模、智能车、机器人、电子商务等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项277项,其中国家级奖项41项;省级一等奖15项。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均处于浙江省独立学院前列,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首次开展的2012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中,位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2017届和2018届分别位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三和第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要事宜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专业信息如下表: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若各类别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数未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则填报该类别的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不再进行综合测试;若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学院将组织综合测试。
第十五条 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免于参加综合测试并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综合测试采用笔试方式(包含军事理论和语文综合测试两部分)。具体测试方案学校将于4月初在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s.cjlu.edu.cn/zgjldxxdkjxy/zsxx.htm)公布。
第十七条 当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数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遵循“分数优先,志愿平行”的原则,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满额,其余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并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流程。
综合测试成绩同分录取规则:考生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综合测试成绩、语文综合测试模块一成绩、语文综合测试模块二成绩、语文综合测试模块三成绩。
第十八条 当第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学院将进行后续志愿录取,测试及录取形式参照第一志愿的录取程序。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学院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参照《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学院综合测试收费标准为11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测试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视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校内或校外集中住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9-85908021。
第二十三条 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9-85905555
电子邮箱:xkzsb@cjlu.edu.cn
招生网址:zs.cjlu.edu.cn/zgjldxxdkjxy/zsxx.htm
院校网址:www.ldxk.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大学路8号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生处
邮政编码:322002
第二十五条 本简章由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院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