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24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精神,2024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二)学校国标码:13277浙江省代码:0094
(三)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主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周巷校区:周巷镇和通路588号。
(五)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六)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成立于1999年4月,是浙江省首家进行高校体制改革试点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2004年11月,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浙江省首批独立学院。学院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设有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法学院、管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生命科学与材料化学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4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体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近1.5万名。2024年,学院位列校友会全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第4名。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学校专升本普通类根据专业对口原则在文史、理工、经管、艺术、教育五个招考类别里设置28个专业招生,共计划招生2907名(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计划),其中文史类的英语专业、理工类的人工智能专业、经管类的金融学专业为今年新增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四、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一)我省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报名与填报志愿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16日9时至20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二)志愿填报: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1所高校和1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前须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三)资格审核:相关高校(考生高职高专就读学校)于3月21日至23日期间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4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3月25日9时至26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
(二)各科分值: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三)考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四)考试组织: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1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自主前往熟悉考场。
(五)命题评卷: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中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1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宽严。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评卷结束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二)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4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八、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二)学籍管理: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二)《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高校打印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501。
(四)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2024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300
咨询电话:0574-87600018
传真号码:0574-87609650
咨询QQ:941542780
咨询QQ群:650600557
学校主页:http://www.ndky.edu.cn
招生主页:http://zs.ndky.edu.cn
微信公众号:NDKY-ZSB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3月